全天严打酒驾醉驾要持续一个月 交警通报近期道路交通管控4大重点

齐鲁晚报 2018-12-27 05:34 大字

本报威海12月26日讯(记者陶相银)岁末年初是节点时段,26日上午,威海交警支队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交警近期道路交通管控“四大行动”。

“四大行动”分别是持续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整治、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集中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不间断开展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治理。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自12月21日起,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夜间、白天”和“城市、农村”联动联查,严查严整严治酒驾醉驾。

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全国统一行动日期间,交警将依托执法站、缉查布控系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在国省道重点路段、关键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站点,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超载、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易致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交警部门将在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等重点时段,严把农村村口、山区公路要道口,严控农村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组织流动执法小分队重点检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严查“黑校车”和超员、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以来,全市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6万余起,其中机动车逾期未检验1240起,逾期未报废5起,假牌1起,酒驾248起(含醉驾106起),超载167起,超员77起,不按规定让行243起,违法会车451起,违法超车1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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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3人被终生禁驾

分别是刘新旭、刘增军、王寿军

本报威海12月26日讯(记者陶相银)26日,威海交警支队公布新一批终生禁驾名单:刘新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刘增军、王寿军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获刑同时被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7年3月7日18时33分,刘新旭酒后驾驶(酒精含量30.7mg/100ml)小型轿车,沿南海新区城镇道路由西南向东北右转弯,向东行驶至现代路、城镇道路交叉路口,轿车左侧与沿现代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韩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燃油车右侧相撞,致韩某当场死亡。经调查,刘新旭因酒后、超速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刘新旭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7年9月10日23时45分,刘增军驾驶小型轿车沿文登区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世纪大道、米山东路交叉口,轿车前端与沿米山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刘某无证驾驶的无牌三轮车左侧相撞,轿车失控碰撞路中护栏,致刘某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刘增军弃车逃逸。经调查,刘增军因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刘增军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2017年11月14日12时30分,王寿军驾驶小型轿车沿文登区四产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四产路奥文电机西,轿车前端与沿堆金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孙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左侧相撞,致孙某受伤。次日,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事故后,刘新壮顶替王寿军为肇事驾驶员,后被查处。经查,王寿军因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超速行驶,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寿军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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