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硕士研究生可获住房补贴
本报文登11月21日讯(记者姜坤通讯员王开杰)近日,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为化解在文登区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难题,区人社局正式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助摸底统计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文登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住房补助,均可连获补贴3年。据介绍,凡是2015至2017年度到文登区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到文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经过全日制研究生阶段教育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二是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三是到单位工作时间在毕业5年以内,且申请住房补助时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均可通过企业申请住房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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