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人民法院多方联动,审结一起500万元金融借款案

山东法制报 2020-05-21 09:31 大字

2017年12月,当事人田某以公司生产经营为由向荣成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田某妻子杨某及某公司作为担保人。然而,让银行没想到的是,一年后的 2018年12月,借款人田某非但没有履约还款,反而消失不见,一查之下发现田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依法逮捕。 在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向荣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田某偿还银行借款本息530万元,杨某及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鞠海峰发现被告人田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于威海看守所,刑事案件正由威海高区法院管辖审理。正值疫情期间,为及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拓宽思路、多路并进力促案件庭审。在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支持协调下,首先与高区法院就田某提审工作达成共识,并与威海看守所取得联系,及时办理了民事审理相关审批手续。各方联络到位后,承办法官又以网络为桥梁,第一时间将提押票和开庭材料传至威海看守所,并确定开庭时间。

开庭当日,承办法官、书记员来到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托刑事远程提审视频系统与威海看守所视频连线。庭审中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全场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原告银行与被告人田某、杨某及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田某承诺1个月内偿还原告银行借款本息合计530余万元,被告杨某及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双方核对笔录后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对庭审笔录进行了确认。至此,案件圆满审结。

世间案件千千万,难案各有各的难,或是案情复杂,或是程序繁琐,但顺利结案的背后,都饱含着承办法官的辛勤付出,或是百思妙解,或是另辟蹊径,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正义。

栾军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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