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加工运输疫木,嫌疑人被判刑六个月

农村大众报 2020-04-10 15:46 大字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刘真真通讯员赵坤陶润普)4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由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首例非法加工运输买卖松材线虫病疫木,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宣判,被告人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荣成市虎山镇某村村民肖某某,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厂。2017年至2018年间,荣成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曾多次到肖某某的木材加工厂检查,并告知其本市松木属于疫木,禁止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松木及其制品。2018年,肖某某在明知松木为疫木的情况下,收购了600余根松木陆续加工销售,经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该批松木含有松材线虫,确定为疫木,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

该案于2020年1月8日依法提起公诉,2020年4月7日依法宣判,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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