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微信群 纠纷化解“加速度”
近年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初村法庭积极转变庭审思路、创新办案模式,用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调解不用面对面,通过“微信+司法”化解纠纷,用“小”微信调解“大”矛盾。
“微”解纷,为矛盾调解搭上加速器
“处理纠纷,一定要坚持法律原则,但也不能因循守旧,要敢于尝试各种新的纠纷解决方式,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当事人一次性解决问题。”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的高爱华透露了初村法庭办案效果好、速度快的“秘诀”所在。
7月9日,河南某公司因货款问题一纸诉状将威海某公司告上法庭。 考虑到原告距离较远,为了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7月15日在第一次线下庭审程序进行完毕后,高爱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庭建立了由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微信调解群,便于日后的适时沟通。微信群组建后,双方在群内就各自观点进行了反复的沟通交流,焦点越来越清晰,分歧也逐渐在缩小。
“可以不退货,但是被告产品有瑕疵是事实,货款上必须让步!”
“货款金额没法谈,我们一分不让。”
“既然对方不让步,那我们也没有调解的必要了。”
在微信群里,调解工作并非一帆风顺,但高爱华敏锐地捕捉到了和解的第一个关键点。“原告代理人,把你们老总电话给我,我试试沟通一下。”7月27日,在经过了高爱华的几番调解沟通之后,双方同意各做让步。
最终,被告如约支付原告 43万,这起原本“没法谈”的官司在微信群内半个月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微’解纷赋予了司法便民的新内涵,让我们的司法工作更有‘人性’、更有‘个性’。”高爱华说,“微”解纷打破了地域限制,在微信群内,法官可以全程跟踪,有问题随时交流,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自初村法庭开展“微”解纷工作以来,共建立微信群100余个,调解案件成功率接近100% 。
“信”沟通,给企业、群众吃下定心丸
在成功调解多例纠纷后,“微”调解成了初村法庭的常态化工作。然而,“微”调解毕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调解,特别是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促使初村法庭将信任机制摆上重要位置。
若要让其取“信”于民,必须健全和完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 微” 调解制度机制。“矛盾纠纷调解,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高爱华介绍道,为了让群众更加放心,初村法庭多次组织法庭干警对群调解程序、文书制作、法律法规等展开重点培训。
“先将法官、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代理律师分别拉进组建好的微信群,进群之后进行身份确认后修改备注,就可以开始着手微信群内的调解工作了。”初村法庭书记员张爱晓对笔者介绍起这一套线上调解程序。
自“微”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张爱晓已经是100多个微信群的群主,“线上调解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做好确认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张爱晓说,当事人需要通过视频进行身份验证,群调解过程会形成笔录,最终达成和解会制作调解书,这些都需要各方当事人确认,确保每个环节毫无纰漏。结案不等于事了,当线上调解书送达后,法官、书记员还会定时定点在群里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将案件“跟踪”到底。
“群里的各位都是秉公办事的,都是公正的,我很信任各位,早点了结这事,可以更好地拿出精力来做别的事情,谢谢大家。”笔者在书记员的手机微信群中看到这样一则暖心的评价。
群众心里暖,而初村法庭干警们却比之前更忙了。不仅要小心谨慎核对信息,更要注重线上语言的措辞,案件审理完后还要将聊天记录打印成册记录到卷宗当中。大晚上被当事人在群里@ 、回家的路上用手机回复群内消息……这样的工作状态在初村法庭成了常事。“只要群众信任我们,对结果满意,这样的工作方式我们甘之若饴。”张爱晓说。
“和”为根,让司法温情全覆盖
“真的感谢高庭长,感谢威海高区法院,案子能够这么快和解,了了我心头一件大事。”“能够在微信上调解沟通,不用从外地去威海,确实很方便。”
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对“微”调解解纷模式竖起了大拇指。
眼看“微”调解日见成效,初村法庭“法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的线上审判团队也铆足了劲头。依托微信平台,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通过探索、试行、完善利用微信群调解案件的做法,初村法庭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这种做法契合了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精神,既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又做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真正实现了为每一位当事人办实事、办好事,让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公正。
王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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