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新区:廉政承诺制打造“阳光工程”
□记者 彭辉 通讯员 孙志梅 报道
本报威海讯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若有违反,三年内不得进入威海高新区建筑市场”……如今,威海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校舍工程、国有企业投资工程等,在开工前都要签署《工程建设企业廉政承诺书》。今年以来,全区共计12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8家建设单位、4家监理单位、8家施工单位,主动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工程数量逐年增多、资金总量大、廉洁风险点把控不到位的实际,威海高新区明确了“制度管人”主线,着眼于打造“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先后出台了管委投资项目“双评审”制度、重点项目廉政监察制度、重点项目负责人约谈机制,明确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预防性监督流程,并实现招标中标公告、项目计划等信息公开常态化。设立了“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准向管理机关、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劳务费、介绍费”等《工程建设企业“十不准”》制度,明确了企业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和廉洁风险。
新闻推荐
安全演练9月5日,威海七中邀请交警二大队办警官为初一级部全体学生讲解校车逃生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进行校车模拟逃生...
威海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威海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