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被罚15次,32岁的男人因酒伤人害己 逢酒必醉必滋事,这次被刑拘

齐鲁晚报 2018-10-17 05:33 大字

本报威海10月16日讯(记者陶相银)因为酒,一个32岁的男人,近两年时间被行政处罚15次——伤人、骂警察、拨打骚扰电话。最近这个姚姓的男子又因为酒犯事,这次他是醉酒闹事、又打伤了处警人员,被直接送进了看守所。

9月29日凌晨4时许,位于温泉镇的威海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人声鼎沸,批发商正忙着做生意。在水产区,一醉汉跟一女摊贩打了起来,附近商户立即报了警。

温泉派出所一民警、两名辅警赶到现场,发现醉汉是“熟人”姚某,他已坐在椅子上睡着了。民警上前拍了拍姚某的肩膀将他唤醒,岂料姚某睁开眼后二话不说,直接一脚踹到了一名辅警的肚子,接着在椅子上睡觉。民警再次唤醒姚某,再次醒来的他拳打脚踢民警,污言秽语不断。

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两名辅警准备依法传唤带离姚某时,他拳打脚踢两名辅警,甚至咬一名辅警的胳膊,同时猛踹身前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民警,执法记录仪被踢掉在地。

不得已,民警喷射催泪瓦斯才将姚某制服并带回温泉派出所。次日,被约束醒酒的姚某醒来却“断片儿”了,只记得自己喝酒前的事情,其余事情一概不知。

姚某称,他“一喝酒就得喝到醉”,当晚喝了三顿酒,“喝了多少不记得了”。当天是他头一天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班,凌晨4点,醉醺醺的他赶到雇主的店铺,被老板训斥了一顿,之后他就不记得跟别人发生争执以及辱骂、殴打处警人员的事了。

经鉴定,处警民警、两名辅警身上的多部位被打伤,姚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得知自己要被刑事拘留,姚某又闹腾了一番,他还以为自己只是要被行政拘留,几天后就会被释放。

年仅32岁的姚某已是拘留所“常客”,他的案底记录显示,近两年来他被行政处罚15次,多数是在醉酒后滋事,案情包括伤人、辱骂警察、拨打骚扰电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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