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亲清”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环翠区:非公企业有了纪检组织

大众日报 2018-07-31 03:30 大字

□彭辉报道环翠区纪委监察委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系列宣传活动。□记者彭辉通讯员刘兵报道

本报威海讯“丛某不是党员,也不是公职人员,却因为行贿被监察委留置,最终判刑入狱,公司解散,家庭也毁了。现在,反腐败是受贿行贿一起查,咱们私营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廉洁从业,自觉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7月23日,威海市环翠区环翠楼商圈纪委书记马子迪给党员、非公企业负责人等讲述“廉洁故事”,引导商圈业主自觉抵制请客送礼、隐形行贿等歪风邪气。

非公企业是行贿行为的易发多发区。监察法实施后,环翠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反腐新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威海市率先下发《关于在非公企业、楼宇商圈等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以纪检组织全覆盖为抓手,把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环翠区纪委监委明确了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的职责,共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企业引导监督、廉洁风险防控、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等6项。同时,发挥非公企业纪检组织熟悉企业情况、联系机关经常的优势,着力发现公职人员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企业宴请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了对非公企业和政府服务部门的“双向”监督。目前,环翠区凡是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楼宇商圈和社会组织全部成立纪检组织,共成立非公企业纪检组织40个,其中纪委10个,实现了“党组织建在哪里,纪检组织网络就延伸到哪里”。

环翠区纪委监察委开列了政商交往“不越位”清单,要求公职人员做到不得违规接受宴请、不得借用资金车辆、不得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十一个不得”,引导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做到不得违规给予公职人员好处、不得向公职人员变相输送利益、不得以不正当渠道影响党政机关人事任免等“七个不得”,并由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实施精准监督,防止“越位”交往。

为确保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工作成效,环翠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指导非公纪检工作。工作开展以来,聚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先后举办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目前已开展15场次;扩大廉政宣传覆盖,在抓好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将廉政教育对象延伸到个体、私营企业负责人,开展主题廉政教育活动1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次,营造了崇廉、树廉、守廉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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