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职工创新 促进成果转化 威海倡导创新成果采用单位支付创新团队奖励报酬

安徽工人日报 2018-07-27 09: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夏丽萍)日前,山东威海市总工会、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科委、人社局、工商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一线职工岗位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职工岗位创新,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组织推进、人才培育、支撑服务和综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威海职工创新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建立职工创新成才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产品销售提成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职工创新积极性。推进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发明人事先约定创新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倡导由创新成果的采用单位支付创新团队一定数额的奖励报酬,奖励资金按规定不纳入工资总额。其中,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成果,可按3%给予奖励;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成果,可按1%给予奖励。

《意见》指出,要认真执行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在未与职务发明人约定也未在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报酬的情形下,国有企业单位自行实施其发明专利权的,每年给予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应不低于实施该发明专利营业利润的3%;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专利权或者以发明专利权出资入股的,给予职务发明人的报酬总额应不低于转让费、许可费或者出资比例的20%;对经实际应用,并在生产或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必要奖励的,奖金按规定不纳入工资总额。对合理化建议提出者、技术革新发明人等,企业可将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

《意见》还提出,要积极鼓励职工创新成才。定期选树“威海工匠”“威海市职工创新明星”“威海市带徒名师”,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年选拔命名一批“威海市首席技师”,管理期限为4年,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对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授予“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年命名一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示范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工作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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