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查处多个非法集资团伙

山东法制报 2018-07-23 18:22 大字

近年来,全国各地以“科技产业”、“节能产品”、“慈善互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网络理财” 等为幌子实施的新型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威海市公安机关已查处多个非法集资团伙,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三千余万元。

新型金融集资披着虚拟经济、金融创新的外衣,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 虚拟货币”、 “ 电子商务”、“微信营销” 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集资活动,其活动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下线发展也超越了熟人圈子,呈现出蔓延广、迷惑强、诱惑大、非法集资犯罪和传销、洗钱犯罪相互交织等新特征。

2017年以来,威海警方先后调查处理过善林金融、亮晴公司等等。它们都具有以“电子商务”、“节能环保”、“ 消费返利”、“ 高额回报”、“健康体验”等为诱饵,按层级发展会员、代理商、加盟商加入以获取非法利益。因此,警方提醒,请您理财时擦亮眼,否则一旦被骗,可能血本无归。

据办案民警介绍,威海警方打击的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集资方式网络化。随着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非法集资犯罪与互联网结合得更加紧密。微信、 QQ 、陌陌等即时通讯工具以及微信红包、支付宝和网银转账等快捷支付方式,让犯罪分子实施新型的非法集资犯罪“如鱼得水”。犯罪分子借助微信群、 QQ 群等媒介的辐射效应,大肆宣传其运作方式及如何获得高收益,发展下线,安排工作,让受害者通过网络支付钱款并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将骗来的钱迅速转移,将网络作为实施新型非法集资犯罪的“温床”。

二是非法集资宣传洗脑化。新型非法集资犯罪的可怕和恶劣之处在于其高超的宣传伎俩和洗脑式的精神控制。或是砸重金投放广告,请名人代言等进行华丽包装;或是通过“ 精神传销”对受害者进行控制洗脑。

三是集资标的虚拟化。随着集资手段的升级换代,集资的产品也由传统的化妆品、资源开发等“实体经济”向资本运作、虚拟货币等虚拟产品进化。 许多非法集资组织者打着互联网“ 金融创新”等幌子,甚至直接避开传统非法集资的“商品”载体,使新型非法集资变得难以识别,迷惑性增强,潜在受害群体更为广泛。 陶遵臣  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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