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涉高考五类“招生陷阱”
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了。根据往年的经验,高考、中考结束之后,是形形色色的招生诈骗案件及招工诈骗案件活跃期,不法分子利用一些考生急于求成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发布虚假信息诈骗钱财,极易给考生家庭造成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打击。
笔者梳理近年来高考招生诈骗案件发现,针对广大考生以及考生家长等所实施的诈骗手段,既有混淆教育形式的诈骗,比如说一些招生骗子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区别,利用少数学校违规招生大做文章等;还有以“内部指标”“自主招生”为形式的诈骗。这种形式的“招生陷阱”主要有以下五类:
一是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高校招生人员,与高校领导和招生办人员有“特殊关系”,说有“内部指标”或者声称可以“低分高录”等进行诈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收钱帮忙。有些骗子甚至还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空白录取通知书,要家长先付“定金”再帮忙,收取“定金”后就逃之夭夭。
二是打着自主招生或者定向招生的幌子诈骗。不法分子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事实上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所有招生计划也都是由国家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以就读艺术类院校为由,吹嘘通过找关系可以帮助考生轻松入校,骗取高额的“好处费”和学费,最后将学生送进私人开办的艺术辅导班。
四是通过邮局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事先打入银行账号内。
建议考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登录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看是否与通知书一致。
五是采取伪造军校招生公文、公章等手段蒙骗考生和家长,或者以部队首长亲属、朋友的身份自居,或者干脆自称高级军官,谎称手中握有某某军校的特招生名额,诈骗钱财。
公安机关应根据历年全国各地发生的诈骗警情进行分析研判,组织警力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揭露诈骗的危害及诈骗犯罪分子伎俩。校方也应利用家长会及家长微信群、QQ群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防范意识。考生和家长也应仔细分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相信花钱买大学、花钱不考试等“捷径”,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陶遵臣刘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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