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将至 市工商局开"处方"约束电商行为
威海新闻网讯 (记者 王静 通讯员 刁琢)“双11”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对此,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电商严格遵守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含有虚假内容、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广告内容;同时提醒消费者,网购要理性、警惕价格陷阱。
市工商局
网购当心虚假宣传
11月8日,记者对往年“双11”前后市工商局网监科受理的市民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发现投诉举报多集中在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效方面,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屡见不鲜。
譬如,电商宣传“只限今日”,结果此促销语每天在网店网页都有显示;网页商品信息标注“无盐海带”,消费者检测却发现含有食盐成分;网购平台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第一品牌”等违反《广告法》使用禁止情形的绝对化语言;商品网页销售的商品出现商标侵权;网上销售的商品不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但网页广告中出现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与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市工商局网监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他们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举报案件175起,同比增长65.09%;受理外地市场、网监机构移送的案件线索函44起;处理电话投诉举报24起,累计邮寄法律文书316份。投诉举报的主要问题是违反《广告法》,占投诉举报总量的90%。
这位负责人表示,“双11”是消费者集中消费的黄金时间,网络交易平台和电商企业纷纷抢抓商机,集中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因此,这也是虚假宣传的集中期,为此,他们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
电商
促销广告应真实准确
综合往年的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在“双11”来临之际,市工商局提醒电商,首先应严把商品质量关,保证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具有其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或者有效期限。其次,对于热销商品,应提供充足的货源保障或必要的数量提示,避免出现消费者下单无货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电商应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应当在网站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网络集中促销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先涨后降”、“高标低折”诱导欺骗消费者。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尤其是对于广告用语的宣传,电商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切勿随性而为踏入“雷区”,一旦出现违法情形,则面临高额处罚。《广告法》明确规定,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广告宣传,工商机关可以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消费者
警惕价格陷阱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物,主动维权。建议消费者选择经营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大、信誉度较高的购物网站,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双11”期间,电商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很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折扣”、“返现”等冲昏头脑,警惕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此外,消费者要注意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接受任何来路不明的人员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网络支付平台账号、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在签收快递前,消费者务必开箱检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如有不符情况可以拒签。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如果产生网络交易消费纠纷,在与卖家、交易平台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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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有10家电商企业成“消费维权服务站”
前不久,市工商局召集威海市重点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代表召开了“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暨网络经营者行政指导座谈会。会上,为威海宝飞龙钓具有限公司、山东新大东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八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0家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代表颁发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牌匾,规范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本工作内容,制定了相关责任规范。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威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与之相关的消费者投诉案例也在逐年上涨,而“双11”等节日是消费者集中消费的黄金时间,网络交易平台和电商企业纷纷抢抓商机集中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能够让企业发挥主体责任,让第一责任人有效地解决好电商和消费者的纠纷。
此次选择的10家试点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通过指导电商企业自律,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威海市的电商企业也能通过建立内部良好的消费维权机制,提升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据了解,消费维权服务站主要负责本单位消费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受理、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好消费者投诉和解记录,并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重大案件投诉处理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
电商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立,建立了健全的工商机关与电商企业之间处理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维权网络工作效能,促进电商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做好消费维权、诚信建设、内部管理以及与工商机关联动等工作,为超前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出积极作用。
(记者 王静)
威海市首批电商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名单
威海宝飞龙钓具有限公司
山东新大东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八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威海汉鼎渔具有限公司
威韩购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威海钓具之都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金石家居有限公司
山东鲁滨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威海市英莱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威海汇洁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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