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搁浅鲸鲨被渔民拖上岸出售 事发海南万宁,当地已介入调查

南国今报 2017-08-06 18:04 大字

7月29日上午9时许,三名渔民用货车将一头活体鲸鲨拖上岸,然后出售。 澎湃新闻供图

近日,在海南省万宁市,再次发生渔民捕捞鲸鲨事件。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该鲸鲨已被宰杀出售。

8月5日上午,海南省海洋渔业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这是近3个月来万宁市发生的第二起鲸鲨捕捞事件。市民如果发现类似线索,应第一时间向海洋渔业等执法部门举报。

1

有人指挥货车将鲸鲨拖上岸

鲸鲨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鱼”,它全身布满白色的斑点,性情温和,非常美丽。

据网友“头头的verge”微博6月29日爆料,在海南省万宁市某海域,有人捕捞到一头鲸鲨,当晚拖上岸“割肉”。

该网友曝出的照片显示,鲸鲨身体已被分段切割,七人围观。

海南省海洋渔业部门工作人员8月5日告诉记者,相关部门注意到这一线索,进行了调查,但涉案人员尚未被抓获。

约一个月后,7月29日,海南省万宁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一段长约仅10秒的视频显示,一条全身遍布白色斑点的大鱼正在挣扎,其尾部被绳子拴着,系在一辆厢式货车上。有人指挥厢式货车先后退,然后加速前冲,想将大鱼拖曳上岸。

公益组织“动物家缘”的相关负责人李波和葛良8月3日发现这一视频后,向海南省万宁市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李波表示,视频中的大鱼显然是鲸鲨,当时还活着,挣扎着想要向水里冲,想要游走。

2

当地政府称已介入调查

8月4日,海南省万宁市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号“万宁发布厅”对这一事件进行通报。

通报称,7月30日下午1时左右,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收到网友关于该事件的视频,然后介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7月29日上午9时许,万宁市东澳镇新华村委会吴某育、潘某和潘某凤等3名渔民海钓结束返航时,在万宁市老爷海出海口近岸区域,发现一条大鱼搁浅。他们将这条鱼拖回,当天以1600元卖给了不认识的海钓者。

海南省海洋渔业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以往查获的类似案件,捕捞者会首先把鲸鲨分割,然后出售。

“万宁发布厅”的上述通报表示,目前,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去函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请专家对视频中的大鱼品种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为国家水生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如鉴定结果为国家水生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

专家呼吁将鲸鲨列入保护名录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鲨鱼专家组委员、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海洋学院教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分会理事王亚民向记者表示,从上述视频的画面,可以确认被捕捞的“大鱼”是鲸鲨。此前,他接受海洋渔业等部门的委托,进行过类似鉴定。

记者查询发现,鲸鲨是CITES附录II物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亚民告诉记者,他认为,中国应尽快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因为根据濒危程度,鲸鲨已经可以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目前使用的名录是1988年12月国务院批准的,该名录中不包含任何一种鲨鱼。近30年过去了,包括鲸鲨等野生动物的濒危状况已经发生变化,只有尽快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才能为鲸鲨、海龟等动物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保护行动也会更务实有效。

据澎湃新闻

新闻推荐

“光盘行动”开展四年来,“舌尖上的浪费”已有较明显扭转,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浪费趋势 营销新手段带来新浪费 年轻食客渐成浪费主体

一家酒店的婚礼过后,餐桌上剩下大量饭菜。威海晚报供图一家酒店的就餐人员离去时,餐桌上的醉鸭只动了一小部分。资料图片新华社记者程子龙商意盈刘宏宇随着反“四风”持续深入以及各地开展“光盘行...

威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威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