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潍坊市检察机关护航潍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纪实
□潍报全媒体记者宋树云通讯员刘宝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检察职能,转理念、强服务、重实效,以优良营商环境护航潍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理念的转变引领带动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对标大局发展新要求,坚持党建统领、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工作理念,办案中,不仅审查罪重的证据,也审查罪轻的证据,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目标导向,在正确适用法律、符合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综合考量司法政策、价值导向、社会民意等各种因素。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
“感谢检察机关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2020年6月,潍坊市一家企业接连被骗取服务费用,损失严重,案子到了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案情和法律条文,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贺某等人进行深入释法说理并督促其家属积极筹款赔偿损失,最终帮助该公司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是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贯彻平等保护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考虑案件背后的复杂成因和社会背景,及时通过个案向社会传递司法态度和价值。对企业相关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让企业“稳得住”“活得好”。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88人,不起诉218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提出监督意见17件,在办案中不断向民营企业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
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为此,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彰显法治权威,不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紧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惩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插手经营活动等犯罪,从重打击侵害企业财产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3人,起诉683人;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打击力度,与公安、金融监督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办理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61件162人,协调追赃挽损2100余万元。诸城市检察院通过办案就加强金融管理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不只刑事检察在发力,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在内的“四大检察”都在时刻服务保障。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妥善办理涉企业的金融借贷、企业担保、承揽加工等各类监督案件,针对妨害营商环境、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假官司”问题,聚焦企业破产、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提出抗诉或建议再审49件。行政检察部门积极推动涉企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大力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防止企业因不当行政行为陷入生产经济困难。高密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及时监督纠正不当裁定和有关违法行为,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兼顾企业合法权益,用足用好公益诉讼监督手段,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履行各项监督管理职能,促进规范高效的政务营商环境,与行政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为更加主动、更加精准地服务保障助力企业生产发展,市检察院在2020年初先后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十条措施立足检察职能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12项具体工作措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握企业法律需求精准服务,34个工作站、47个法律服务联系点已经成为民营经济反映司法诉求及信息联络的重要平台,持续深化驻工商联联系点、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企业,全力摸情况解难题,做好企业法律咨询等工作,两级检察院走访企业377家,协助解决问题178个,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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