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才下高速 就被人赃并获 王某获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潍坊晚报 2020-10-29 09:16 大字

本报讯(潍报全媒体记者隋炜凤)男子王某曾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再次被抓。10月28日,记者获悉,诸城法院日前对该案进行了判决,王某获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在潍务工人员王某在2016年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潍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次年1月24日被释放。王某出狱后安分了没几年,在2019年开始与同伙销售甲基苯丙胺(冰毒)。2019年11月底至12月初,王某多次以800元每个(约0.4克)的价格,将甲基苯丙胺销售给董某、李某等人,共约3.2克,获利6400元。同年11月29日,董某、李某等人又以每个1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市民高某。2019年11月至12月,李某多次容留董某、王某等人在其安丘的家中吸毒。

2019年12月10日,王某购买毒品接货过程中,在诸城市潍日高速龙都出口处被警方抓获。民警从王某租用的出租车内搜出泡沫盒一个,内有冰毒疑似物三包,分别重10.00克、19.88克、19.98克,在其上衣口袋内发现纸质红包四个,内装碎状白色晶体物,分别重0.36克、0.37克、0.39克、0.39克,后经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上述物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近日,诸城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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