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20-02-10 17:36 大字

魏永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华与被告魏永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原告王文华以双方进一步协商纠纷事宜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魏永华的起诉,准许原告王文华撤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十二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周新建:本院受理的原告平阴县水箱厂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124民初 25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阴县水箱厂自2012年4月18 日起至2016年 11 月份止的租金 320833 元;二、被告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阴县水箱厂租金利息(以本金320833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9 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价率计算);三、被告周新建对以上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内容载明的义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6112元,保全费1363 元,公告费 560 元,由被告济南兴业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周新建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绿色农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绍永诉被告济南绿色农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03民初86 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绿色农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绍永诉被告济南绿色农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03民初88 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景国、刘绪凤、叶立国、王学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与被告朱景国、刘绪凤、叶立国、王学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0113民初 29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由被告朱景国、刘绪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98133.07 元;由被告朱景国、刘绪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截止2019年7月 20 日的借款利息 499332.94 元;由被告朱景国、刘绪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自2019年7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 398133.07 为基数,按月利率10.2666‰ 上浮50% 计算逾期利息,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复利);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460 元,由被告朱景国、刘绪凤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润华、王莉霞、李建友、王永青: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小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 民初 489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朱解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樊家学、陈洪高、袁清法:本院执行的宋彦粉、王兴娟、董世鹏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2执37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们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7)鲁0782 民初491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金刚、孙良兰、王奎善、郑文荣、刘金录、丁尔花、郑怀莲、苑治锋、李保亮、刘金云、李正友、苏继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636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金录、丁尔花、刘金刚、孙良兰、王奎善、郑文荣、郑怀莲、苑治锋、李保亮、刘金云、李正友、苏继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637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奎善、郑文荣、刘金刚、孙良兰、刘金录、丁尔花、郑怀莲、苑治锋、李保亮、刘金云、李正友、苏继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638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尔顺、李福玲、丁尔武、刘素玉、丁录礼、尹宣娥、丁志元、王立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31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志元、王立红、丁尔武、刘素玉、丁录礼、尹宣娥、丁尔顺、李福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33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录礼、尹宣娥、丁尔武、刘素玉、丁志元、王立红、丁尔顺、李福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34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尔武、刘素玉、丁录礼、尹宣娥、丁志元、王立红、丁尔顺、李福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4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翟明斌、郭金香、丁录龙、冯进云、丁录选、高崇艳、刘锡勋、张彩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94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录龙、冯进云、翟明斌、郭金香、丁录选、高崇艳、刘锡勋、张彩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95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丁录选、高崇艳、翟明斌、郭金香、丁录龙、冯进云、刘锡勋、张彩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782民初 6796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开诚门窗有限公司、赵新营:本院受理原告赵越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783 民初75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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