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居民小区为群众悬挂电动车牌照
□记者 张鹏 通讯员 李晨日 报道
本报诸城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方便群众出行,从2019年12月31日起,诸城市公安局组织全局各交警中队、各派出所(警务站)深入各居民小区,现场为群众办理电动车牌照业务。
工作中,该市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工作规定,坚持高效便民,在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据统计,截至1月5日下午,共计悬挂正式牌照和过渡牌照26000余副。
此外,为了方便广大市民选择就近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该市设置82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服务点,均在乡镇、社区百姓容易到达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据悉,挂牌工作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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