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本报讯(记者赵金凤)近年来,诸城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副主任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筹推进该市行政复议工作。各镇街园区、市直部门单位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在235个社区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行政复议工作上下左右联动的网络体系。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人,全部具备法学本科学历。改善设施条件,市财政列支50万元作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新装修了行政复议立案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接待室等办案场所,并统一标识,办公用房面积总计达300平方米。新购置更换了彩色打印机、摄像机、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办公设备,在听证室配备了听证笔录同步显示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规范办理期限,修订完善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在审理期限届满前30日内提交审理报告,确保每起案件在两个月内审结。近三年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60天缩短为29天。实行“集体会诊”机制,对涉及行业规范和专业知识的案件,组织专业人员及法律顾问进行“集体会诊”,共同确定解决方案。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对分歧较大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案件,实行听证式审理,根据听证情况核实证据、查明事实、权衡利益,最后做出复议决定,保证审理的公平公正。
坚持协调联动,有效化解矛盾。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对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群众诉求受理中心收到的涉及行政争议的投诉事项和来信来访,及时引导移交至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复议途径予以解决。加强行政与司法互动,市政府法制局与人民法院行政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措施。人民法院每年以《行政审判白皮书》形式,向市政府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构建大调解格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镇街、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全方位、针对性地做好协调和疏导工作,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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