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橓的反腐 治吏之道
邱橓,字懋实,号月林,山东诸城人,是明朝中叶的一位清官。据《明史》记载,他自幼生性聪颖,笃行好学,嘉靖十四年考中秀才,年方十九岁;二十二年举乡试第二;二十九年中进士,他从此步入仕途,历任兵科都给事中、礼科给事中、南京太常少卿、大理少卿、都察院左都御史、南京吏部尚书等职。万历十三年卒,享年70岁,赠太子少保,谥“简肃”。
邱橓为官,一生清正廉洁、刚直不阿,敢于犯颜直谏,勇于弹劾贪官污吏,与海瑞秉性相类,同属“青天”,时人因称“南海北邱”。他痛恨贪官污吏,嫉恶如仇,因此为政期间,高举反腐治吏大旗,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先后弹劾重臣23人,其中治罪者17人,遭弹劾的人中有当时一手遮天的权相严嵩的心腹,有皇太后的家人,有高居庙堂的尚书、御史,有执掌一方的封疆大吏,有世袭的伯侯,还有百官闻之色变的锦衣卫指挥等等,由此足见其惩治腐败、整顿吏治的决心和勇气,故史书称“其风采为世所仰望,列海瑞、吕坤之间,人以为俯仰无愧云尔。”
邱橓初任行人司行人职(明朝设立的“行人司”,掌管传旨、册封等工作)。他恪守严训,从一开始,就抱定了正人先正己的信念,严守《说苑政要》中“临官莫于平,临财莫于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的警示,在为官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清正廉洁的作风。在行人司任职期间,他常被派去参加庆贺官员的任命仪式。当时凡参加者,每人可分得一份礼物或红包,唯他一人从不领取,他很快遭到了同事们的非议,人们指责说他太过清慎,但他却依然如故,坦然平静,不为所动。湖广总督方廉,刚任职时,向各省及朝廷的大官每人赠礼,以图结交同僚稳住官位。对此,邱橓不但不收,反而立即上报皇上,及时揭露了他的卑鄙行径。皇帝接到报告后,诏下部议,致使方廉已到手的官职又丢掉。邱橓耿介刚直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其廉洁自守的信念更是坚定如磐石,真正做到了自身正、自身净和自身硬。
嘉靖四十二年,蒙古人入侵至北京附近的通州,总督杨选以抵抗不力被治罪处斩,且株连九族皆处斩刑。邱橓为此案的办案人,深感处理不公,曾几次上疏:“杨选当斩,何至诛灭九族?”谁知皇帝以“何不早劾杨选”为理由而龙颜大怒,将邱橓庭杖六十,削职为民,史载:“邱橓丢官愤归故里,唯敞衣一箧,图书一肩而已”,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这与时年世讽“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的贪官污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万历十一年,神宗下诏再度起用邱橓为右通政,尚未起行,又升左副都御史、刑部侍郎,秩正三品。入京后,他即建议朝廷“痛惩吏弊”、“以挽回久坏之人心,振作方新之气”。在奏折中,他一针见血,直言不讳,指出官场上亟待消除的政绩、请托、诂察、举劾、提问、资格、教官、馈遗等八个方面的积弊,史学家评论他“指陈时政,炳炳凿凿,鲠亮有足称者”。皇上看到奏疏后大加赞赏,即下诏奉行。不久,邱橓转为刑部右侍郎,可是诏下三月,仍是“大吏恣肆、小吏贪残、小民怨咨,四方赂遗如故”。邱橓急愤万分,再次上书,直指御史于应昌、福建巡抚劳堪、循史张一锟等,并恳求皇上罢免自己的官职,“以儆有位”,言辞激烈而诚恳。神宗为之动容,便“优诏报之”,终使贪庸之徒服法。
纵观邱橓的一生,他始终一身正气,洁身自好,不与贪官污吏合流,始终以反腐治吏为己任,斗权奸、劾贪官、革吏治,堪称社稷之良才。尽管他已竭尽全力揭露世俗各种弊端,想努力革除官场积弊,治愈世风创伤,然而,无奈当时的明朝正处于一个“贷利横天下”、“美缺袖中商”的时代,以他个人的力量来对抗一个王朝的沉沦未免显得势单力薄,心有余而力不足。他所有努力虽是一剂利耳良药,振聋发聩,但在腐败的社会制度下,其效果自然也就会大打折扣。但不管怎样,他不为利诱、清廉自律的高尚品行以及不畏权贵、敢于斗争的勇气和精神却堪称为官者的楷模,是很值得后人学习借鉴的。 □据《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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