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对下表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附:公告清单
寿光市宏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窦景辉联系电话:18363600607
公告清单单位:元(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 日,2019年5月1日 (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9年5月1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潍坊市鲁中金融资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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