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催收公告

山东法制报 2020-07-02 09:36 大字

担保人名称

在建工程抵押、股权质押、王庚业、刘红霞、牟哲盈、郑赟 、青岛欣盛源通商贸有限公司等合计

本金

余额

在建工程抵押、山东大顺集团有限公司、李嘉才、李春利、于桂玲、李海明、张爱琴、李义侠、王俊红、李春欣、吴琼等29,040.995,000.0034,040.99

利息

余额4,425.06

2,300.396,725.45

本息

合计33,466.057,300.3940,766.44备注

利息金额包括罚息、复利及执行公证书费用、违约金(计算至破产宣告日)

注:上述债权金额最终以债权合同约定、司法判决等文书认定等为准。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寿光裕丰置业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截止2020年3月20日资产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亿肆仟零肆拾万玖仟捌佰玖拾陆元壹角伍分(小写:340,409,896.15元),利息为人民币陆仟柒佰贰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67,254,500.00元),本息合计为人民币肆亿零柒佰陆拾陆万肆仟叁佰玖拾陆元壹角伍分(小写:407,664,396.15元)(注:资产截止日之后的利息一并转让,资产数额最终以贷款资料载明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转让给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资产对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投资权益、受益权以及附属的担保权益等在内的原始权益、派生权益和权益负担也一并转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此公告与该资产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资产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者其承继人立即向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附:资产清单

单位:万元

注:上述债权金额最终以债权合同约定、司法判决等文书认定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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