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是“黑窝”老板正是“老大” 市公安局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公布李学跃团伙覆灭经过
绑架、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以李学跃为首、曾在市北区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覆灭,这是青岛市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办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1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10月15日,山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签署命令,为该案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为一名专案组成员记个人二等功。
专案组代号“9·22”
2016年底至2017年初,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先后受理张某、周某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公安机关调查时发现,两起案件均为李学跃等人所为,除上述两起案件外,李学跃还组织社会闲散人员犯下多起暴力案件并从中敛财聚富。
2017年9月22日,李学跃案专案组正式成立,代号“9·22”,对李学跃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
黑社会性质“公司”
“2015年至2016年,李学跃先后成立了两家公司,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公司为掩护,进行犯罪活动。这些人的组成相对稳定、人员分工明确、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专案民警告诉记者,李学跃对“公司”的管理十分严格、对成员的控制十分紧密,他平时利用“钉钉”软件对组织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使用“钉钉”软件签到打卡,并要求组织成员记录“工作日志”。
2016年,李学跃等10多人驾车到寿光市,将张某劫持到青岛非法拘禁三天,期间,对其实施捆绑、殴打、电击,向其亲属勒索人民币10多万元。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掌握的事实和证据也逐一印证了以李学跃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危害性特征”。
为获取证据,民警除了在本市调查取证外,还赶赴外地开展调查取证。最终,经专案民警多方努力工作,绝大多数受害者愿意配合作证。
数月行动抓获嫌疑人
2017年11月,李学跃与他人因一家店铺的转让费用产生矛盾,双方争执不断,最终于当年11月21日凌晨在汉口路发生聚众斗殴。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抓获了包括李学跃在内的五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随后数月内,抓捕组除在青岛本地多次采取行动,还远赴江苏苏州、吉林延吉等地,抓获30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的经济查询小组通过查询银行流水、车辆房产、微信支付、电子票据等内容,汇总形成了李学跃黑社会性质组织资金往来的完整证据链条,也验证了其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冯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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