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查处5辆超载大货车

烟台晚报 2019-11-10 20:17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姜春康通讯员王海艇摄影报道)日前,招远交警大队在视频巡查中发现,龙湖大酒店附近的环湖路有大货车存在超载嫌疑,民警经分析研判,确定了车辆行驶路线。随后,交警大队立即联合交通稽查大队,采取行动设卡拦截,于凌晨在文三线西宋家路口西200米处,一举查获了4辆超载200%以上的大货车;在龙水路半壁店段,查获了1辆超载50%以上的大货车。

经调查,这5辆大货车都是从寿光市出发,到招远龙湖大酒店南侧的工地装载砂石,然后再返回到寿光市一个镇上的工地,选择晚上出行是为了躲避民警、逃避处罚。在对驾驶人的检查中,民警发现超载大货车鲁GP28**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显示姓名为赵某,但照片处有改动痕迹,有使用变造驾驶证的嫌疑。在民警询问时,驾驶人坚称是自己的驾驶证。民警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显示驾驶证姓名与照片不符。

在证据面前,驾驶人交代了使用变造驾驶的事实,称驾驶证是其在寿光市一个物流园捡到的,由于长期从事运输活动,为了逃避处罚,荣向某将照片换成自己的,试图在接受民警检查时蒙混过关。荣向某本人持有B2驾驶证,当天所驾驶车辆为半挂牵引车,需持有A2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最终,荣向某因使用变造驾驶证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超载100%以上、车未审、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被处以6250元罚款,驾驶证记43分的处罚。其它车辆也全部按上限进行处罚。

针对大货车车主及驾驶人为了追求单纯经济利益,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招远公安交警和交通稽查部门,将继续密切配合,坚守道路一线,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限、擅自改型、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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