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日逮住30名醉司机

潍坊晚报 2018-05-28 09:28 大字

查处酒后驾驶130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267起

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统一行动,对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少酒司机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5月27日,记者获悉,26日全市共出动警力1876人,警车426辆,设置执勤点82处,查处酒后驾驶130起,醉酒驾驶30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267起。

离家“一步之遥”,冒险酒驾被查获

5月26日晚8时许,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健康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设置检查点,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当晚,一辆蓝色轿车沿潍州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距离检查点十几米处突然减速停车,该车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车门刚打开,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驾驶员神情显得有些紧张。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自称姓赵,中午在家喝了一点酒,晚上以为自己已醒酒,于是开车上路。经吹气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最终,赵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晚9时4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沿潍州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距离检查点100米处,该车突然停车。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在车内闭门不出,也不肯拔出车钥匙。在民警多次劝说下,驾驶员马某终于下了车。经酒精检测,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马某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据马某介绍,他家就在检查点东侧,当晚他去离家500米远的烧烤摊吃饭,席间喝了一点白酒,认为离家只有“一步之遥”,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不料被查获。

拿到正式号牌未悬挂,被罚款记分

当晚,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东风东街和新华路交叉口设点检查。晚8时40分许,一辆白色越野车沿东风东街由西向东驶来,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上前检查时,在该车车内发现了机动车号牌,以及机动车临时号牌。驾驶员辩称,自己知道领取正式车牌应立即悬挂,可是自己不懂得如何安装,打算过几天再找人挂好。

民警告知该驾驶员,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只要领取正式牌照,必须及时按规定安装。未及时安装并使用正式牌照上路行驶的,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理。最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当晚,潍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和平路与胜利西街交叉口设点检查,对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晚9时5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酒气。

进行呼气检测时,民警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递到男子口中后,该男子虽然不停吹气,但是吹出的气都从嘴角漏了出来,仪器显示屏一直提示“吹气中断……”。该男子连续吹了三次才成功。检测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文/图 本报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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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机无证驾驶无牌内燃观光车

本报讯 按照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要求,近日,经济交警大队对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张某曾因醉驾获刑,为了到寿光取衣服,他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内燃观光车上路,被民警查获。

5月23日,经济交警大队民警在北外环路与五岭路交叉口设点检查。当晚8时30分许,一辆橘黄色的内燃观光车沿北外环路由东向西驶来。民警发现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摇下车窗玻璃,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对方不断翻找口袋,却迟迟拿不出证件。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据了解,该驾驶员姓张,菏泽人,今年42岁,目前在高新区一工地工作。当晚他与工友一起喝酒,喝了一杯高度白酒和几瓶啤酒,之后要回寿光取衣服,不料遇到交警查车。

5月24日,记者获悉,集中整治行动中,经济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30人次,警车9辆次,检查各类车辆350余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其中酒驾4起,醉酒2起。 (记者宋树云 通讯员 孙波)

半个月内两次酒驾,同一地点被查

本报讯 5月16日晚10时许,高密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夷安大道与康成大街交叉口附近设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一辆白色轿车由东向西驶来,在距离检查点100米处停在了路边。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可是驾驶员紧锁车窗,不管民警怎样劝说都无动于衷。十几分钟后,中队长王砚海警告驾驶员,如果再不下车配合检查,将依法破窗。驾驶员无奈摇下窗户,一股刺鼻的酒味从车内飘出。

经酒精检测,这名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8.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其带回中队处理。

见到驾驶员后,该中队工作人员立即报出了他的名字。原来,该驾驶员姓王,半月前曾因酒驾被民警在同一地点查获。不想,半个月后王某再次酒驾被查。

驾驶员王某今年39岁,高密人,当晚参加聚会,席间喝了1瓶啤酒,回家途中遇到交警。

5月21日,记者获悉,王某二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黄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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