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受伤老板拒赔本报协调要回2000元
本报讯4月29日,家住青州海岱苑小区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去年在青州市区一家饭店上班。在一次进货搬东西时,右手手指、手腕受伤,饭店老板李先生一直拒绝赔偿医药费。经本报帮忙协调,29日下午1时,李先生终于给王先生转账2000元作为赔偿。
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3月份,经朋友介绍,他来到青州市区一家饭店上班,主要负责进货,另外闲暇时打扫卫生。去年10月11日,他像往常一样将进好的货搬到后厨,可是由于没看清脚底下有东西,结果摔倒了,一旁的货物正好压在右手上。
王先生去医院检查后显示,右手手腕骨折、手指挫伤,只好回家休养。让他没想到的是,工作时受了伤,老板李先生却一分钱不赔付。“当时花了1200多元的医药费,而且因为受伤也一个多月没法工作。”王先生告诉记者,从受伤到现在,他多次跟李老板联系,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但李老板却称是他自己工作不小心受的伤,饭店不承担责任。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老板李先生与受伤的王先生双方形成劳动关系,王先生在工作时受伤,即便王先生有一定过错,李先生也应当赔偿王先生的医药费和部分误工费。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老板李先生,并告知关于王先生受伤一事的律师说法。李先生表示,会尽快给王先生医药费和适量的误工费。
29日下午1时,王先生给本报来电,称李先生通过微信给他转账了2000元。对于这个结果,他也比较满意。“感谢潍坊晚报的帮忙,不然我这钱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王先生说。(记者常方方)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吴晓强)4月28日下午,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题协商会议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召开。市政协副主席赵崇...
青州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青州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