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杯白酒下肚 开车上了高速 杨某以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不会检查,下高速时被逮住
本报讯寒亭男子杨某以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不会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高速,不料被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查获。3月21日,记者获悉,最终杨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其A2驾驶资格也被降级。
今年39岁的杨某是寒亭人,他的妻子前段时间回青州娘家探亲。3月20日,杨某打算接妻子回家,独自在家吃饭时,一时兴起喝了两杯白酒。杨某自认为没有喝醉,上高速行驶完全没有影响,并且猜测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不会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于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当晚9时20分许,杨某行至青银高速青州西收费站时,发现有民警在收费站处执勤,顿时有些紧张。他特意停车闻了一下自己衣服的领口、袖子等位置,发现没有明显的酒味,而且体温也没有因为饮酒升高,这才缓慢驶过高速收费口。
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民警见杨某驾驶的灰色轿车行驶轨迹异常,该车在匝道拐弯后突然停车,之后又缓缓启动继续行驶,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遂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发现,车辆、驾驶资格等均没有问题,因为杨某戴着口罩的原因,也没有明显酒味。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对是否饮酒的例行询问闪烁其词,一再遮挡嘴部,其行为明显异常。该男子在摘下口罩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证据,杨某这才承认了错误,称他以为疫情防控期间没有交警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高速,没想到刚准备下高速公路,就被查获。
随后,民警通知杨某的家属到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青州大队照顾他。对于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因驾驶证被记满12分,杨某的A2驾驶资格被降级,需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后办理换证业务。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会导致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驾车时一定要紧绷安全弦,切忌酒后驾车。随着复工复产进程的推进,道路上车流量增加,此时饮酒安全隐患更大,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记者宋树云通讯员范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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