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两百余人被骗近千万元 赵某某等人在青州开展传销活动,利用熟人发展下线牟利
青州的李某某轻信朋友所谓的投资好项目,误入传销组织,被传销团伙洗脑,将30多万元积蓄打入传销团伙账户。待他醒悟后要求退款未果报警。经青州警方调查,赵某某等人先后加入传销组织,并在青州开展传销活动,短短2年多就骗了200多人,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轻信朋友误入传销被骗30余万元
李某某是青州人,有着不菲的收入。2014年10月份,其朋友郑某某找到他,称其在南宁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想拉李某某入伙。李某某与郑某某以前关系非常好,经不住对方劝说,李某某跟随郑某某到南宁看他目前投资的项目,并四处拜访有“身份”的朋友,游览各种景区。
游览半个多月后,李某某便被郑某某拉着去听课,讲师说南宁有个纯资本运作的国家项目,每个人投入6.98万元获得介绍其他人加入的资格。投入6.98万元当月返还1.9万元,每介绍一个人加入提成6031元。一开始加入叫实习业务员,介绍7人后成为业务经理,介绍29人叫高级业务员,也叫老总,老总的工资每个月不低于6位数再加提成最高10万元最低不低于6万元。最长两年半、最短一年最终受益980万元,资本全部投入国家基本建设。这种极具诱惑的暴富神话,令李某某兴奋不已,前后累计投入了30多万元。
短短两年时间就有200多人被骗
待李某某意识到陷入了传销套路,多次要求朋友退款未果后选择报警。
自2016年以来,青州市公安局陆续接到多起类似诈骗警情,被骗金额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2016年10月份,青州警方通过多方走访调查,逐步摸清了该传销组织在青州的组织结构、人员数量、社会关系等情况,先后将郑某某等人抓获归案,相关涉案人员也相继落网。
经调查得知,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经张某某等人介绍,赵某某等人先后加入在广西南宁市经济开发区阳光新城小区的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赵某某等人采取拉人头方式介绍亲戚朋友加入该传销组织,通过宣传每人缴纳6.98万元获得会员资格,然后发展下线后提成的方式参与该传销活动,并通过提取下线人员缴纳的会费从中盈利。短短2年多,竟有200余人陷入传销组织被骗,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利用熟人发展下线多数人成敛财工具
据警方介绍,这类传销危害性很大,瓦解亲情、友情,还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他们利用熟人发展下线,在这类传销组织中,绝大多数参加者是无法赚到钱财的。它的成功率非常低,成功的人越多,那下面垫底的人也是随之增加的。绝大多数的人只是去充当极少数人的垫脚石,成为敛财的工具和牺牲品。即使极少数人昧着良心蒙骗亲朋好友赚到了钱,也是不合法的收入,也要被依法收缴。在这个只有消费,没有任何实际收入的骗局中,他们最后所剩不多,事发后还得面对法律的严惩,最后害人害己。
青州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赵某某等青州骨干成员以从事“资本运作”为名,组织、领导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购买份额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均达到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赵某某等5人被判处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所得被依法收缴。
本报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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