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橙色预警!热热热!山东9市今迎40℃高温
山东省气象台于7月19日06时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今年夏天格外热,这还真不是大家的错觉或者“矫情”。山东省气象台气候中心专家介绍,今年7月中旬以来,山东气温比常年高了2℃,降水量也偏少,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盘踞在黄淮地区的副热带高压。
山东9市今迎40℃高温
山东省气象台于7月19日06时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到22日,滨州、东营、济南、淄博、潍坊、聊城、德州、菏泽和济宁的部分县(区市)最高气温将超过37℃,局部可达40℃,其他内陆地区35~37℃,沿海地区32~34℃。
17日起,一年当中最热的三伏天到来。截至18日16时,菏泽以38.3℃拔得全省高温头筹,全省123个大的自动监测站点中,已有61个站点达到35℃以上,其中,10个站点已超过37℃。未来一周,全国从黄淮到江南一带均维持大范围高温天气,而本轮山东省的高温将至少持续到22日。
此轮高温面广时长强度大,山东省大部地区夜间气温都在26℃~28℃之间,可谓是从早热到晚。省气象台提醒,公众要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尽量减少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持续高温也将对供水供电带来严重考验,相关部门须做好处置预案。
副高留恋黄淮地区 雨水围着山东下
今年气候反常的罪魁祸首是盘踞在黄淮地区的副热带高压(简称“副高”)。所谓副热带高压,其实是一种大气环流系统。按照常理,“副高”长期在副热带地区存在。“副高”控制的地区,高空中空气聚集并被迫下沉,造成该地区出现持续晴热天气,开启烧烤模式。
对于中国而言,“副高”最出名的是其为长江中下游地区带来的一年一度的伏旱。七八月份,江浙地区受到“副高”控制晴热少雨,不利于工农业生产。但同时,“副高”也会为东南沿海带来台风,而台风则会带来丰富降水,一定程度上抵消掉“副高”的不利影响。
今年,“副高”仿佛已经不满足盘踞在东南沿海,它的势力范围已经移到了黄淮地区。孟祥新介绍,由于今冬发生了拉尼娜现象,造成了副热带高压带整体北移。同时,今年东南沿海台风较多,将“副高”往北逼了不少。
“副高”控制的中心区域会干热少雨,但在其周边区域却是降水多发。因此,今年夏天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现象。一方面,山东地区干热少雨,济南、淄博、泰安、潍坊、东营等城市甚至有可能突破当地最长连续高温纪录;另一方面,河南、东北等内陆地区,以及南方多地降水偏多。这也造成了今年黄河水量偏大,洪峰一波接着一波。
类似情况在中国曾经发生过。1998年因为“副高”长时间盘踞在我国低纬度地区,造成长江中下游地区降水偏多,引发了当时的大洪水。
山东省内用电负荷屡创新高
7月18日14时44分,山东电网用电负荷达到7507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用电负荷逼近供电能力极限。记者从省经信委了解到,目前全省电力供应平稳,山东省已启动各项紧急应对保障措施,尤其是提高外电、新能源供电保障,为高温用电加上“双保险”。
7月13日以来,山东省持续出现35℃以上高温天气,山东电网空调制冷用电负荷大幅攀升;尤其是7月16日至18日,全省用电负荷连续突破历史记录。据省经信委电力处负责人介绍,面对严峻形势,山东省一方面加大直调公用机组调度运维力度,
深入挖掘自备机组发电潜力,用电高峰期顶峰发电能力较去年同期提高345万千瓦,将省内供电能力发挥到最大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山东电力调控中心向国家电网积极争取电力调度,提高“外电入鲁”线路向山东省送电能力。当前,华北电网向山东省送电能力提高了近60万千瓦,7月下旬东北电网经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直流通道送至山东省的电力负荷也将提高100万千瓦以上,全力支援山东保电需求。
此外,去年快速提升的新能源装机能力也在今年的高温保电中大显身手。据了解,山东省风电装机1081万千瓦,光伏装机1251万千瓦,均突破千万千瓦,新能源装机总容量位列全国第三。数据显示,近日用电高峰期间,全省新能源发电最高达到727万千瓦,较预期增加287万千瓦,有力支持了全省电网顶峰保电。
目前,山东电网平稳度过了近期几个用电高峰,全省电力供需平稳有序。预计7月20日前后,全省最高用电负荷将达到7600万千瓦,有可能出现300万千瓦的供电缺口。
为应对这种情况,山东省将在稳定省内外供电能力基础上,进一步争取提高省外来电送电负荷,积极挖掘并网自备电厂的顶峰发电能力,最大限度避免用电紧张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据介绍,若出现供电缺口,山东省将严格执行《2018年全省有序用电方案》,组织高耗能企业实施错峰避峰等有序用电措施,让电于民,全力优先保障全省居民生活等重要用户电力供应。
山东严禁超高温露天作业 防暑降温费连发四个月
连续多日,包括山东全省多地都迎来了高温高湿的“桑拿天”,多地气温连创新高,这种天气下,出个门都要下好大的决心。但在城市各个角落,随处可见高温天气下依然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企业要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超高温时段严禁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另外,企业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企业要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的标准发放职工防暑降温费。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如遇违规企业职工该咋办?记者了解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和户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贯彻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发放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要坚决予以制止,立即停止高温作业;对于未按规定标准发放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等行为,要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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