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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河畅景更美 ——青州市实施“河长制”破解治水困境的探索与实践

潍坊日报 2017-09-11 08:29 大字

□本报记者孟祥风

河道通畅,河岸整齐,绿草茵茵……日前,记者在青州市王坟镇大石河边看到,一幅“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山水画卷徐徐展开。而曾经,这里河道堵塞河床过高,汛期来临极易发生洪涝灾害。

大石河的变化,始于河道治理模式的转变。

2016年4月,青州在全市率先推行“河长制”。这一治水模式,由党政主要领导对河流治理负总责,构建起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同时辅以水利、环保、公安、国土等29个部门力量,统筹治理水里岸上、上游下游环境,破除了传统河湖管护工作中多头管理的低效甚至掣肘局面。

“河长制”实施一年多,青州市辖区内15条主要河流整体面貌“脱胎换骨”。

一把手负总责:

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治水合力

水生态治理是青州市多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早在2013年,当地就组织实施了消灭污水直排、河道生态修复等环保行动。

但是治水过程中仍然存在政出多头却又都管不到位的问题。青州市水利局河道管理负责同志介绍说:“水利局重点组织协调河道治理及防洪防汛,环保局负责河道环境及污水排放的执法管理,执法局侧重于对违法建筑的清理,规划局主要针对河道治理后的规划。这些部门各有侧重,力量过于分散。”

为了破解“九龙治水水难治”“有人治无人管”的问题,2016年4月,青州在潍坊市率先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顾名思义就是一河之长。这一由江苏无锡首创、源于蓝藻暴发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其核心是建立党政领导负责的责任体系,改变部门各自为政局面,形成治水合力。

去年4月,青州制定“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将弥河、大石河、淄河、南阳河、北阳河、茅津河六条重点河道纳入“河长制”管理。该市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6名市级领导干部分别认领一条河流任“河长”。“河长”之下再设“段长”,由沿河各镇、街道、开发区主要领导担任,沿线各村负责人担任村辖范围内河段的“分段长”。

河流治理和维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在明确了“河长”“段长”“分段长”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去年青州市将水利、环保、农业、国土等17个部门纳入其中,今年又新增12个部门。同时,青州市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同时开展督导、监察、考核等工作。

“一把手”牵头管理水环境,让河流有了具体的责任人,从根本上终结了各管一块、各管一段的多头治水局面,进入了“首长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共治”的治水新常态。“河长制”实施一年多来,青州市29个部门既各担使命又互相配合,与各镇街一道合力推进水生态治理,当地的河流治理工作快速推进。

以大石河为例。

整治前的大石河河道堵塞且河床过高,遇到极端天气,雨水裹挟着泥沙从山上汇入河道,河水溢出冲毁道路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一年冲毁了20多公里的路。

去年实行“河长制”后,时任青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的高凌云成为大石河的“河长”,王坟镇党委书记陈湘颖任“段长”,河两岸50多个村居的主要负责人任“分段长”。在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大石河的整治工作迅速铺开,王坟镇辖区内约50公里的河段有了宽30米、深2.8米的河道,经受住了去年及今年汛期多场大雨的考验。

今年初,高凌云调离原岗位,组织部长宋正树接替她继续担任大石河“河长”。

对于尚未确权划界的河流,“河长制”推广难度比较大。因为没有确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存在争议。而现有涉河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水行政执法部门无强制能力,对河道缺乏强有力的监管。青州市因此开始组织河道确权工作。

因地因河施策:

多元管护剑指“七无”治水目标

河流不同,管护措施也不同。青州市结合实际,探索出了适应不同区域、不同河流类型的多种河道管理模式。

——在重点河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落实机构编制及管护经费,实行河道物业化管理。分别成立了阳河管理局、弥河生态林场管理委员会,对南阳河、北阳河及弥河重点河段,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专门的物业公司对沿河水域及河道周边专业管护。

南阳河位于青州城中部,自西向东穿城区而过,沿途汇集了众多名胜景点。实施河长制前,当地就已着手进行整治。经过改造提升的南阳河,一跃成为集防洪排涝、蓄补水源、生态调节、休闲旅游于一体的景观长廊。河道清理出来后,堤岸养护、河道保洁、绿化维护等工作仍十分繁重。阳河管理局物业科负责人刘永波介绍说,他们一年拿出300万元,聘请物业公司对南阳河水域及两岸进行管护,后者安排专业的保安、保洁、绿化等人员24小时巡逻管理。

——将山区河流管理与多部门管理职能有机结合,整合力量整体提升。青州市河流管理与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护林防火、***等工作高度结合。将镇街环卫工作向辖区河流范围拓展;在部分山区,将护河列入护林、护路工作内容,充分发挥防火护林队伍覆盖面广、管理经验丰富、情况处置迅速的优势,统一将辖区河流纳入日常巡护管理范围;将河长制工作与***相结合,优先选取***户作为水管员,负责日常河道管护。

——对跨界河流实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跨界河流违法行为。针对部分边界河道管理难度大,存在盗采盗挖、偷排偷放现象,青州在全市开展涉河联合执法行动,河长牵头组织公安、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重拳打击,持续高压,严厉打击河道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青州提出“一河一策”,针对每条河流成立工作小组,拿出一套方案,治理标准是全面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建筑等“七无”目标。

目前,南阳河、北阳河、弥河等几条河流已基本达到“七无”标准。在前期6条河流整治取得明显效果的基础上,今年青州将辖区内15条主要河流、30条镇村河流全部纳入了“河长制”管理。

重在长效机制:

责任落地实现“河长治”

河流治理非一日之功,“河长制”重在建立水清岸绿的长效机制,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

避免“河长制”成为“冠名制”,青州市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及激励约束制度。

青州市将“河长制”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制定了明确的河湖管理目标,将每项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赋分,为河长、段长及分段长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方向。青州市河长办每年组织两次集中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河长制管护经费拨付相结合,奖优罚劣;通过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清单。

资金保障是“河长制”落实到位的关键。在加大河道治理工程投入力度的同时,青州市财政将“河长制”管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了河长制专项管护经费,按照每公里单侧线5000元/年标准进行补助。根据日常抽查及年底考核,实行奖优罚劣。每年投入河道管理的资金达到1300万元。

重视社会监督,激发了民间热情,形成了政府和社会共担共治的格局。

青州在全市15条主要河流、30条镇村河流显著位置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向社会公开相关河长信息及工作职责,并留有联系电话,拓展了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方式。

在王坟镇采访时,记者恰巧碰到了正在巡河的宋家庄村支部书记赵亮远,他同时也是钓鱼台河流经宋家庄村的“分段长”。他告诉记者,“河长制”的实施,改变的除了河流环境,还有社会心态。“以前,沿村的河道大都被村民当成天然垃圾场。现在,除了镇上统筹监管,每个村也都有专门的河道管理员每天定时巡河,加上河道垃圾统一清运,现在往河里乱扔垃圾的行为也少了很多。”赵亮远说。

青州市还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对全面实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治水的社会氛围。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环保组织、发展软环境监督员等群体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主体。

人人有压力,治理才有动力。上有考核、下有监督的制度体系,让各级河长共同担起治河的责任。

“河长制”的实施,不仅解决了河流治理与管护的问题,更让各地在做好河流利用上有了文章可做。王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姜立新告诉记者:“河流不仅要管好,更要用好。流经我们镇域的这条大石河是一条季节性河流,我们准备再建一个大坝,把丰水期的水拦起来,既能美化环境,又能涵养水源,解决部分农业灌溉问题。”

统计显示,青州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共清理河岸350余公里,清运垃圾约40多万方,关停企业和拆除违章建筑120余处,清理排污口50余处,栽种树木3.5万余棵,获得2016年中国人居环境综合奖。

治好河,管好河,用好河。青州市“河长制”的探索实践,为全市河流治理管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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