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遇故障 交警支招停车“规范操作”

潍坊晚报 2022-03-31 09:28 大字

不少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可能遇到过车胎突然爆胎、发动机出现故障等情况。有的驾驶员由于缺乏经验,采取了不正确的操作方式,不仅给自己的汽车造成损害,甚至因错误操作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面对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应该怎么规范操作紧急避险?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益阁

案例一3月6日15时许,省交通管理局五支队寒亭大队民警在巡逻至青银高速青岛方向143公里附近时,发现一辆银白色小轿车在第四车道低速缓慢行驶,右后车轮貌似爆胎,车身倾斜。民警赶紧将该车拦停至应急车道并做好安全防护。经询问,驾驶员桑某驾车从老家回潍坊,车上还带着她的两个小孩,在快走到潍坊东收费站时,车子发生了爆胎,母子三人不知如何处理,索性就开着爆了胎的车慢慢往潍坊东收费站行驶。民警得知情况后,对驾驶员的低速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时帮忙更换了备胎,并引导他们从潍坊东收费站驶离高速。

案例二3月7日22时13分许,韩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行驶至青银高速青岛方向142公里时,因车辆没油了,将车子停在了第四车道上,后方未摆放警示三角架。22时34分许,后方驶来一辆红色重型货车,与越野车发生追尾,导致越野车被撞击至右侧护栏,重型货车车头撞击中央护栏,两车均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交通事故中,韩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采取打开警示灯、摆放警示三角架等安全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重型货车驾驶员尚某因对前方路况发现不及时、操作不规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两人承担同等责任。

提醒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突然遇到故障怎么办?山东省交通管理局五支队寒亭大队民警提醒,尽可能将车辆靠至应急车道内。发现车子出现故障后,车主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尽量将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停下。如果车辆已失去动力,要利用其惯性滑入紧急停车带。

另外,还要做好车辆故障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轻微故障,可以自行排除的,驾驶员应当迅速排除,不得长时间在应急车道停留。对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专业的救援车和清障车进行拖曳、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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