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清仓商品概不退换货?

潍坊晚报 2021-04-22 09:46 大字

清仓、打折、买一送一……相信不少消费者被这样的推销字眼诱惑过。但当网购清仓商品想退换货时,往往被商家以“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为由拒绝。那么,这种理由合法合规吗?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是否可以维权?对此,记者采访业内人士了解到,商家这种行为属于“擅自缩小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的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应该学会维权。

□潍报全媒体记者陈静静

◎案例网购衣服退换货遭拒

4月21日,来自奎文区北海花园小区的张女士反映,她在网上花129元购买了一件清仓处理的衣服,收到衣服后发现有瑕疵,当她向商家申请退换货时,却遭到拒绝。商家以“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为由,拒绝给她退换货。

“我当时买这件衣服时,看到促销力度特别大,就赶紧抢着下单了,但是没注意到有这样的提醒。”张女士说,商家截图发给她,确实在网页上挂出了“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字样,这让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知还能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商家退换货。

记者采访了解到,像张女士这样的遭遇,不少消费者遇到过。高新区潍北花园小区的丁女士也有过类似遭遇。“去年我在网上买了一件羽绒服,商家打出了清仓处理的口号,我花169元就买到了心仪很久的衣服,但到货后穿着有点小,想退换货被拒绝了。”丁女士说,当时商家也表示“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所以就没再退货,将就着穿了。

◎提醒

消费者有权退换货

那么,在网购中,商家“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条款合法合规吗?消费者是否可以维权?

对此,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经营者不得以单方面“告知”“告示”等形式,擅自缩小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像张女士和丁女士购买的服饰类商品,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而商家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这样的商家,市场监管部门一般会给予警告处分,消费者可以向网购平台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无论是实体店购物还是网上购物,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凭证。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与网店的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信息都是消费者维权时最直接最有效的利器。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先与商家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通过12315热线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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