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别“任性”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民警严查无证、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正式实施,4月15日下午,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辖区北宫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设置检查点,对三轮、四轮车无证、逆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查处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2起、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2起、其他违法行为3起。
文/图潍报全媒体记者陈怀禹常方方
现场查获多起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2时许,一辆拉着货物的电动三轮车沿北宫东街由西向东逆向行驶,此时正是下午上班高峰期,车流量大,加上车上拉的货物宽度超过车身露在外面,严重影响沿北宫东街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
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示意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发现他无法出示驾驶证。该电动三轮车驾驶员王先生表示,他今年60岁,前段时间刚买了这辆车,并不知道需要办理驾驶证。
因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王先生要被处以400元罚款。
当天下午2时30分前后,一辆白色的电动四轮车沿北宫东街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将近红绿灯处时,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为一名中年女子,见民警要检查,便说有急事能不能先放行。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驾驶员吞吞吐吐,称放在家里了。民警当场进行查询,该驾驶员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询问,该电动四轮车驾驶员李女士今年39岁,虽然知道驾驶该车应该考取驾驶证,但觉得太麻烦,便一直抱着侥幸心理上路。
民警表示,李女士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罚以后,需要让她有驾驶证的朋友或家人到中队将电动四轮车开回。
奎文交警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迟志秀对记者说,由于灵活轻便,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成为不少人上下班、接送孩子,老年人出行的代步工具。但是很多人认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受管束,所以闯红灯、逆行、无证驾驶等现象严重,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其中,年龄偏大的驾驶员违法行为较多。
提醒须考取相应驾照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符合机动车标准的三、四轮车要取得机动车行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驾驶人要提前考取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车辆类型相符的驾驶证。目前,驾驶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的驾驶员需要考取D证,驾驶电动四轮车需要考取C证。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无证驾驶三、四轮机动车,将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
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将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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