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间成吸烟“重灾区” 室外公共区域仍见“吞云吐雾”,2022年潍坊市将出台新的控烟法规
日前,潍坊市发布相关通知,将推动控烟立法工作,实现全面无烟法规人口全覆盖。那么,潍坊市目前禁烟情况如何?哪些公共场所不能吸烟?违反“禁烟令”该如何处罚?3月2日,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据了解,潍坊市目前执行的“禁烟令”没有处罚条款,2022年将出台新的控烟法规。
□文/图潍报全媒体记者宋树云赵春晖
探访
禁烟标识前仍有人吸烟
3月2日,记者走访了城区部分商场、书店、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现禁烟情况相对较好。不过,在这些公共场所的洗手间内,虽设有禁烟标识,仍有很多烟民“吞云吐雾”,禁烟效果不理想。
在奎文区新华书店,店内醒目位置都有禁烟标识,也没有市民吸烟。在奎文区健康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附近的京广文化广场,门口有不少市民在空地上吸烟,吸完烟再进店购书。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潍坊汽车总站看到,候车大厅里没有市民吸烟,洗手间内虽有非常醒目的禁烟标识,却仍有市民不是很自觉,把洗手间当成了吸烟区,进去点燃一支烟,出去时丢掉。在该车站的门口处设有专门的吸烟区,有专门的座椅,还安装了灭烟筒。而不少市民却直接在车站门口“吞云吐雾”,还直接把烟头扔到地上。
奎文区印象汇商场内同样有完善的禁烟标识,购物的市民没有吸烟者。在商场的洗手间里,有个别吸烟的市民。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注意到,如今在公共场所抽烟的市民比往年明显减少,有些市民转而抽电子烟。在一些商场大厅还设有电子烟体验馆,其中年轻人询问购买的居多,不少人当场尝试。
市民
禁烟主要还是靠自觉
在潍坊汽车总站门口,前来乘车的市民刘女士拖着行李箱,看到门口有不少吸烟者,绕路走开了。刘女士说,虽然这些人没有在室内抽烟,但车站门口毕竟也属于公共区域,人流量挺密集,随意抽烟不但影响环境,对他人健康也不利。
刘女士也坦言,遇到这种情况她一般会绕路离开,不会上前劝阻。“除非是在电梯这种密闭空间里,否则遇到吸烟者,我一般就是离得远远的。”刘女士说,现在在密闭公共场所里吸烟的人已经比较少了,但不少室外场所还是经常遇到吸烟的人,只能躲着走。
家住奎文区东方太阳城小区的市民张女士表示,她出门的时候,经常在楼道里闻到非常浓重的烟味,带着孩子时只能叮嘱孩子戴好口罩。“感觉目前禁烟主要还是靠个人的自觉,真遇到有人违规吸烟,也不知道怎么劝阻。”
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居民王先生说,最近几年,在一些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减少了。在他看来,禁烟最重要的还是培养文明习惯,但有时候习惯的养成也需要相关法规的辅助,应该有配套的处罚措施,这样才能起到好的效果。“不太清楚目前潍坊市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是否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感觉有必要尽早出台并完善监管措施,让禁烟落到实处。”王先生说。
相关法规
潍坊市目前执行的“禁烟令”不涉及罚款
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早在1998年8月27日,潍坊市政府就通过了《潍坊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在体育馆、书店、火车站和汽车站候车室等二十多个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时规定了具体的罚款条款。不过,该规定已经废止,目前潍坊市执行的禁烟规定是2014年潍坊市文明办、潍坊市爱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
“该《通知》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室内工作场所、服务大厅及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他主要供未成年人活动或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的室内外区域等。但该《通知》并不涉及处罚条款。”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说,预计新的立法将在2022年出台,届时将涵盖电子烟是否属于禁烟范畴等内容。
日前,潍坊市公布了关于印发《健康潍坊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指出潍坊市将推动控烟立法工作,实现全面无烟法规人口全覆盖。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根据调研情况尽快出台。2020年启动市级立法调研,借鉴省内外设区市立法经验,积极推动市级控制吸烟法规的出台。加强室内室外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控烟监督执法工作,鼓励和支持居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劝阻他人吸烟,依法投诉、举报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行为;鼓励企业等单位出台室内禁烟规定,为员工营造无烟工作环境,同时为员工戒烟提供必要的支持。“十四五”期间,潍坊市无烟法规覆盖人口比例达到100%。
提醒
吸烟引发事故或拘留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燃烧着的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能引起许多可燃物质的燃烧。一支烟头的燃烧时间为1至4分钟,未熄灭的烟头足以引起固体可燃物和易燃液体、气体着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烟瘾再大,也别在商场、库房、家具厂、加气加油站、火车站、机场等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吸烟。因为手中的烟头,既会对他人健康造成侵害,还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如有违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电子烟安全隐患较大
电子烟是否属于禁烟范畴?在公共场所可以抽吗?据了解,多数电子烟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很强,内含电池、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电池爆炸、烟液渗透、高温传导等较大安全隐患,一旦不慎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多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中,禁止在公共场所抽电子烟。
在飞机、高铁、地铁等环境封闭、高速行驶的交通工具内抽电子烟,一是容易引起警报恐慌造成安全隐患,二是高度封闭,空气不流通容易造成健康隐患。这些场合,明文规定严禁抽电子烟。《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中将“吸烟(含电子香烟)”明确列为航空器内禁止的行为之一,并注明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动车组列车全程各部位严禁吸烟(含电子烟)。普通旅客列车车厢内严禁吸烟,部分列车在车门或车厢连接处设有吸烟点。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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