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专用车道难专用

潍坊晚报 2020-09-23 09:32 大字

其他车辆占用的情况很普遍,影响公交车运行效率

8月25日,城区东风街金马路至向阳路路段公交专用车道正式启用。启用近一个月来,公交专用车道对促进公共交通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是否起到一定作用?又是否能做到“专用”?9月21日及22日世界无车日当天,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探访

标识设置不完善各种车混入行驶

9月21日晚6时,记者自潍坊火车站坐上一辆发往公交王谭枢纽站的56路公交车,此时正是下班高峰期,再加上火车站周边本身车流量、人流量大,公交车行驶比较缓慢。在沿和平路向北行至东风西街后,右转沿东风街东行一直至新华路。

该段路程约3.5公里,道路两侧各设有一条公交专用车道。此时仍在划定的公交专用时间段内,但这条专用车道内仍有不少私家车、出租车等占用行驶,甚至还有车辆强行临时变道驶入,公交车驾驶员不得不猛打方向盘让行。

按照交警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拟在东风街向阳路至金马路路段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公告》,公交专用车道设计样式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在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两侧地面纵向施划黄色标线并标有“公交车专用道”字样,进出路口悬挂有“公交专用”等交通标识。

9月22日早上7时许,记者对东风街金马路至向阳路路段全线进行探访,发现公交专用车道用黄色实线与虚线划定,地面用黄色字体标示“公交车专用道”几个大字,但交通标识牌并不是每个路口都有。在公交专用车道最西端的东风西街与向阳路路口,自西向东通过该路口时,路边有一块标识牌,上方用白色字体写有“公交专用”,有白色公交车标识,下方有“公交车、七座(含)以上客车07:00-08:3017:00-18:30”字样,标明了专用时间。然而,在专用车道最东端东风东街与金马路路口附近却未见“公交专用”交通标识牌。全段11个路口,高新区内路口并未设立此类标识,奎文区在文化路、虞河路、鸢飞路等路口设置了标识牌。

探访过程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公交车都尽量保持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但车道却难以做到“专用”。早上7时40分许,在东风东街与文化路路口东侧,记者数了一下,每条车道内都有车辆排起长队,在公交专用车道内有2辆公交车,私家车和出租车达到12辆,且都是长时间占用。看到记者拍照,这些车辆纷纷变换车道驶离。不仅如此,虽然设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还是有很多电动车、自行车“不守规矩”,占用公交专用车道,且行驶速度较慢,影响了公交车运行效率。

市民

赶时间会临时占用也有的坚持不占用

对于公交专用车道在规定时间段内不能占用一事,几位市民发表了不同看法。有的市民知道在东风街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也知道在规定时间段内私家车不能占用,但有时路上实在太拥堵了,着急赶路的他们只能先占用。

家住奎文区樱园小区的王先生称,他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东风街,因为早上上班点正是路上交通最拥堵的时候,有时看到公交专用车道上空着,他便借用一下。“看到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也是抱着侥幸心理。”王先生说,只要路上不拥堵,他就尽量不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还有市民表示,并不知道公交专用车道在规定时间段内不能占用。“我看到路上有黄色字体的‘公交车专用道’标识,并不知道在规定时间段内只能公交车驶入。”家住经济区逸景和公馆小区的张先生说。

也有市民称,他们看到了公交专用车道正式启用的报道,也认为既然有了公交专用车道,那么就要遵守规则,在规定时间段内,即使堵车也不占用,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公交专用车道的作用。在潍城一家图书公司上班的刘女士称,她经常坐公交车经过东风街从奎文到潍城上班,自己开车的时候,即便堵车也坚决不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她也会提醒丈夫和身边的朋友。

公交车司机

并未感到明显变化期盼真正发挥作用

上个月,得知东风街上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公交车司机刘师傅高兴地转发了当时的新闻报道,期待早晚出行高峰时开车能更加顺畅。但专用车道启用近一月了,他并未感受到明显的变化。

刘师傅告诉记者,公交车运行就如同火车一般,有专门的“运行图”,每天发几班车、每班车几点发、每趟车的运行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东风街贯穿中心城区繁华地带,早晚高峰时经常发生拥堵。公司管理很严格,我们都尽量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但实际上却是‘公交专用车道难专用’,私家车、非机动车都来挤占,非常影响正常运行。”刘师傅表示,一旦拥堵就会延误公交车的运行时间,不仅驾驶员要挨罚,还会耽误乘客出行引起不满,更可能打乱发车计划,影响后续车辆的调度。

如何让公交专用车道真正发挥作用,有着多年公交车驾驶经验的孟师傅建议,首先交警、交通部门要宣传公交专用车道的真正意义,让更多市民知晓、认可公交专用车道,再通过完善提示标识、在车道内及公交车上安装抓拍设备等技术手段来配合执行。“公交专用车道能够发挥作用,并不是公交车和驾驶员得到了实惠,市民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孟师傅说。

交警

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罚款一百元不记分

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刘阳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道路划设的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行驶。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公交专用车道只允许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遇有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刘阳称,目前,虽然对于在规定时间段内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还没有处罚,但下一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于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将给予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刘阳提醒,既然设置了公交专用车道,市民就要遵守规则,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公交专用车道的作用,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占用公交专用车道不仅会扰乱公交车运行计划,而且一些车辆突然占用或变道驶入也存在安全隐患。文/图本报记者周晓晴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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