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些保健品消费陷阱
9月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警惕保健品消费陷阱”的提醒,针对以往保健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潍坊市近期的投诉举报,揭秘关于保健品部分典型消费陷阱,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骗上当。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举报。
◆陷阱一野医游商瞎忽悠
生活中,老年人经常会在街头巷尾碰到一些打着“祖传秘方”“包治百病”旗号的“游医”,声称某种治病方法别人没有,只有自己有。之后,他们发放一些免费小册子,重点介绍自己的“祖传秘方”。结果,一些老年人便在试试看的心理驱使下“上当受骗”了。
提醒:这些“游医”秉着治不好病人也吃不坏人的原则去配制所谓的祖传秘方,实际上往往就是用一些无毒无害的植物或者番薯、土豆、豆子等食物晒干染色磨粉,然后再掺些辣椒粉、花椒粉等辛辣刺激的物质,让人吃起来明显感到味道特殊,以此掩盖或冲淡部分病症带给人的不适感。这样的骗子经常是走街串巷,无固定营业场所,其产品也毫无任何保健作用。
◆陷阱二
广告“明星”充专家
一些不法商家以“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广告“明星”,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到现场进行“养生”讲座,进而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轻易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提醒:要谨慎对待“老年人讲座”,学会多思考。当无法判断产品的真假时,应采取“拖”的方式,不着急购买,避免盲目消费。
◆陷阱三
夸大功效卖天价
一些不法组织者选择在菜市场、集贸市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谎称自己受医院委托,正在开展一项对老年疾病普查的活动。其间,组织者请老年人填写“健康状况普查表”,与他们攀谈,了解老人的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收入、健康状况等等,圈定“潜在客户”,向老年人推销产品,有针对性地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花高价购买。
提醒: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欺骗、诱导老年消费者。而老年人往往“恨病”,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即抓住了老年人的这种心理,诱骗老人消费。
◆陷阱四
免费体检藏猫腻
一些不良商家经常打着“专家”旗号进行所谓的“义诊”活动,先是免费讲课,再进行免费量血压、测血脂等,假称老人患有某种“严重疾病”,顺势推销自己的保健品。有时还会建议老年人先购买一个疗程,一个疗程后再来做免费问诊。二次问诊时告知病情好转,建议老人接着购买该保健品,如此反复误导消费者。
提醒:老人身体不舒服应到正规医院就医,不可听信所谓“专家”的建议,其实他们都是企业的销售人员,只是穿了个白大褂冒充“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老年人应切记“免费午餐”背后往往暗藏猫腻。
◆陷阱五
亲情拉拢为牟利
针对部分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生活孤单寂寞的现实情况,一些不良的营销公司为了牟利,雇用人员采用嘘寒问暖、上门陪伴、帮做家务等方式,有目的地与老年人建立起信任关系。当老人被这种“温情”麻痹后,他们随即以高价推销保健食品,轻松赚取不当利益。
提醒: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在保健品消费中,要保持一份理智,切忌为了感谢别人所谓的关怀而购买没有效果的保健品,造成财产损失和身体损害。
◆陷阱六
试吃试用套住你
老年人生活比较节俭,于是一些商家便采用试吃试用的方法向老年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试吃的过程中,他们会派专人跟踪询问试吃情况,从中不停地向老年人灌输宣传自家产品的好处。有的甚至上演“苦情戏”,向老人诉说自己工作的不容易等。面对“态度诚恳”的推销员,心软的老年人往往会有些“愧疚”,再加上认为自己试吃过,没什么不适感觉,于是掏钱购买产品也就变得水到渠成。
提醒:“试吃试用”是保健品推销商的常见手段。在面对一些紧追不舍的保健品推销员时,老年人千万不要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回绝,可以采用一些诸如“过两天再说”之类的语言与之周旋应对。
◆陷阱七会员优惠暗下套
一些不良商家向老年人承诺:购买保健品成为其会员后,不但产品价格可优惠,如果介绍朋友过来,还能有高额回扣。结果,诱使不少老年人成为会员后,再带朋友过来购买保健品。
提醒:面对各种诱惑,老年人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往往诱人的利益背后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陷阱八
打“科技牌”很流行
保健品销售展会、会销一般在高级酒店租一个大厅或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老人入场后将听“名医”讲课。讲座形式虽老套,但打出的产品广告内容不断升级,引入了生物科技、量子科学、激光治疗等很多时髦概念。如今,打“科技牌”成为保健品会销的新套路。
提醒:保健食品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增强辨别意识。其实,不少所谓的高科技产品实际上就是普通的保健品。
提醒
遇侵权可打12315举报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消费领域中老年消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同时老年消费保健品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等特点,通过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骗取老年人财产,致使老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2019年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全国所有保健食品须醒目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并做出以下明确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保健食品标签要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举报。
本报记者陈静静
◎相关新闻
跨境收寄月饼需慎重
中秋佳节临近,有不少市民想通过海淘购买一些国外的月饼尝尝,或给远在国外的亲友寄点月饼以表相思之情,这都是人之常情。但在跨境邮寄之前,潍坊海关提醒广大市民:跨境收寄月饼需慎重。
9月3日,记者从潍坊海关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蛋类等成分的月饼,因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疫情传播的风险,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
不仅中国对携带和邮寄月饼入境采取限制措施,很多国家和地区对携带和邮寄月饼入境都有相应限制措施。如德国、法国、丹麦、西班牙、比利时、瑞典、瑞士、俄罗斯、捷克等34个国家和地区明令禁止收寄月饼;澳大利亚、英国、马来西亚、加拿大、巴基斯坦、尼泊尔、埃及等国禁止含有蛋黄和肉类成分的月饼入境;新西兰禁止含有蛋黄和蜂蜜的月饼入境;埃及、蒙古、科威特、柬埔寨、巴基斯坦、俄罗斯、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寄递月饼时需有相关证明。
因此,在跨境选购、邮寄月饼之前,要事先了解我国和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对邮寄月饼的检疫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记者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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