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范》,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出让年限(年)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2020-HT07号寒亭区富亭街以北、幸福路以东41986教育用地0.3≤R≤0.8≤25≥3550
2020-HT08号寒亭区运河西街以北、卉香路以西19967教育用地0.65≤R≤0.8≤25≥3550
备注:该宗地未批先建,相关部门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并依法没收了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7932.15平方米)进行评估,地上建筑物总价款为1189.8225万元。受让人在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在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同时一并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1189.8225万元。
二、公告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点: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电话:0536-7281709
联系人:孙清华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告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给意向用地者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名申请时间和方式
意向用地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如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报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上述地块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意向用地者;如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则按招拍挂出让程序办理。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寒亭分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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