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被处罚

潍坊日报 2020-08-27 09: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于哲)8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路面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自9月1日起,潍坊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违法行为,推动市民电动自行车出行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整体提升,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自9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停止发放电动二轮车临时号牌,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执勤民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另据介绍,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凡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均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要现场办理,可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办理临时号牌,可网上自助申领或现场办理。车主通过潍坊交警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的,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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