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每部补助不高于15万元
□记者 张鹏 报道
本报潍坊讯 日前,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以加强和规范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补助标准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每部补助不高于15万元。具体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年度增设电梯数量,综合考虑市区两级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年度增设电梯补助资金总额。以补助资金总额除以年度增设电梯数量,为本年度每部电梯实际补助标准。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补助范围是,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含潍坊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符合《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增设电梯条件,在《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期限内经审批增设的电梯,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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