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
本报讯(记者于哲)7月3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现代化高品质城市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等,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建筑品质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快推进城市品质提升。《意见》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意见》从建筑风格、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外装材质、屋顶设计、夜景亮化、既有建筑改造、建筑群体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建筑品质提升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性做法,为建筑品质提升明确了依据。为保障实施,同时提出了深化建筑方案设计侧改革、提高建筑方案报审水平、推行设计方案联审,提高建筑方案审查效率、强化建筑工程规划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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