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可网上立案

潍坊晚报 2020-06-11 09:41 大字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劳资问题、工伤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现象不在少数。如何利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本期,记者邀请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丹春为市民解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规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受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2份;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相关证据材料2份。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事项主要有: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受理时效是几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1年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认可怎么办?

对属于一裁终局的争议案件,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属于非终局裁决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有哪些便民服务?

畅通绿色维权通道。对申请维权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按照简易办案程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在最短时限内处结完毕,快速化解争议纠纷。

实行立案登记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由原来的5日内立案、5日内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开庭5日前书面通知开庭日期和地点,改为当场立案、当场通知,让维权群众在开庭审理前只跑一次腿,一次性领全开庭文书,方便了当事人依法维权。

实行网上立案审核。依托“爱山东潍坊人社服务”掌上办事平台,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网上申请,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联合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本报记者窦圆娜实习生刘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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