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营”在宣传
□本报记者潘来奎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大事要事,是加强‘双招双引’工作的‘强磁场’,是实现潍坊富强梦的‘硬底气’,也是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十大攻坚行动之一。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政策机制等刚性保障,还需要发挥舆论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全社会营造起人人都是法治营商环境、事事都是法治营商环境、处处都是法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获得感。”日前,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玉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要发挥好统一思想、引导舆论、凝心聚力、鼓舞干劲的重要作用,擂战鼓、树形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玉祥说,近年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广泛动员、协同作战,打造立体化宣传矩阵。一是突出新闻宣传,扬优成势。在市直主流媒体开设《营商环境大家谈》等专栏、板块,连续刊播了《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等专题报道和动态消息,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等上级主流媒体刊发了《潍坊滨海综合执法局多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一批重头稿件,全面生动地呈现了潍坊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成果。组织联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对出台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双招双引”等内容进行解读,提振了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信心。二是突出社会宣传,聚力成势。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百姓宣讲、公共区域宣传等有力抓手,推进法治元素“满视野”,让法治成为每个公民和企业的行为准则。在各主要窗口单位、主要路段等,通过宣传牌、阅报栏、电子大屏、楼宇电视、公交站广告等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组织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走进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把法治精神融入百姓宣讲,传播法治理念,营造崇德尚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全媒宣传,积厚成势。团结全媒体力量,丰富载体,创新模式,一体策划指导传统媒体、新媒体、移动媒体等协同作战,形成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专栏、网络上有阵地的宣传局面。在市直媒体“两微一端”、“学习强国”等平台集中推送相关内容,《擦亮法治山东“金招牌”以法治方式呵护营商环境》等重点稿件引起热烈反响。在政务新媒体等设置讨论话题,邀请职能部门领导“走进访谈间”,让专业的法律政策变身为生动活泼、接地气的形象。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清醒的理论保障法治营商的实践。
刘玉祥表示,当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相匹配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在加速形成,不过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角度来看,还有一些“硬骨头”需要持续攻坚突破。比如,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利不信理”的现象;部分企业对潍坊市好政策、好措施了解不及时、不充分、不全面,没有真正把好福利传递到末端;宣传中有时还存在“各自为战”、方式手段“单打一”等。
刘玉祥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快一步海阔天空,慢一拍人去楼空,新闻舆论如何快步跟进新形势,进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在政策宣传方面,相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着眼于构建“大宣传”格局,完善沟通协调和联动联席等机制,加强大众化通俗化政策解读,形成无缝隙对接、无障碍沟通的宣传局面。在营造强大声势方面,要着眼于构建立体宣传格局,统筹横向资源和纵向资源,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平台,进行深度策划、深度报道,全面宣传市委、市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举措,深入宣传拼搏奋斗的企业家精神、先进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全市上下干事创业、尽责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形成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多维度宣传的强大舆论声势。在舆论监督方面,要着眼于无死角全覆盖,当好舆论监督的“啄木鸟”,通过电视问政等形式,把舆论监督的压力转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动力,推动解决企业、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企业涉法网络舆情监测,把正舆论导向,及时分析研判不实有害信息,防止不负责任言论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伤害企业家的经营信心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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