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唐明亮
在互联网新型技术发展的背景下,犯罪分子依托互联网进行洗钱的手段逐渐增多,这些新型的洗钱手段给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带来挑战,已成为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做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客户身份初次识别,严把客户准入关。在互联网下,银行机构应加强客户身份识别,严把客户准入关。具体可采取识别方法多样化的方式来加强初次识别。如临柜或大堂人员收到客户身份证后,除核实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身份证件照片与客户本人面部特征是否相符外,可增加多种方式进一步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如适当提问等。若发现客户有可疑行为,如故意遮挡面部或躲避监控摄像,眼神躲避,或者对网点人员提问表现出明显情绪不耐烦,或回答内容与所提供资料证件、填写的申请书明显不一致的,可作为怀疑对象。同时,通过对客户多账户集中开户、陪同开户、未成年开户等情形加强客户的身份背景调查,并进行相关的风险提示。对于除居民身份证外的身份证件,银行机构应相应地配置机读识别设备,减少人工识别不精准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二、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加强反洗钱系统的开发与创新。目前,多数商业银行机构依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仍然以传统的交易数据计算标准,如最常见的EXCEL表格数据透视等,监测分析以及上报相关反洗钱监管部门,这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互联网技术,尤其是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和大数据开发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机构相关部门可通过开发以及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如将反洗钱系统同前台业务部门业务系统更进一步相结合,创新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增加反洗钱监测系统在数据处理等方面的优势,收集记录以及统计透视更多的数据,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如追踪账户资金进一步流向等,提高监测效率,提升反洗钱效果。
三、加强反洗钱监管协作。建议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完善反洗钱监管信息交流及联络机制;完善互联网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投资平台的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征信系统、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帮助确定客户身份,并利用账户和征信系统采集相关资料,为异常交易的识别提供基础信息。
(作者系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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