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认定五年一次

潍坊晚报 2020-03-10 09:08 大字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潍坊市文化馆了解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作出了细化规定,还明确了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并增加材料复核、根据需要安排现场答辩、公众异议等评审程序和环节,完善了传承人资格的退出机制。

根据《办法》,此次对非遗传承人的申请条件进行相关调整,明确了申请非遗传承人四条标准: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此前非遗传承人没有明确认定时限。该《办法》指出,文化和旅游部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另外,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要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15天延长至20天。(记者隋炜凤)

新闻推荐

五位白衣天使“火线”入党

本报讯3月8日,记者从潍坊高新区宣传中心获悉,阳光融和医院的5位白衣天使进行了“火线”入党宣誓,成为预备党员。这...

潍坊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潍坊,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