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单位基本情况潍坊市统计局潍坊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3月9日

潍坊日报 2020-03-09 09:28 大字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潍坊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4232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8967个,增长131.49%;产业活动单位192258个,增加101255个,增长111.27%;个体经营户646316个(详见表2-1)。

表2-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比重(%)

一□法人单位174232100

企业法人14703284.39

机关□事业法人50842.92

社会团体8180.47

其他法人2129812.22

二□产业活动单位192258100

第二产业5358127.87

第三产业13867772.13

三□个体经营户646316100

第二产业7401311.45

第三产业57230388.5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4134个,占31.07%;制造业36409个,占20.9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441个,占10.5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74740个,占57.98%;住宿和餐饮业58345个,占9.03%;制造业54316个,占8.40%(详见表2-2)。

表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

合计174232100646316100

采矿业1810.104830.07

制造业3640920.90543168.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900.454440.07

建筑业152788.77215113.33

批发和零售业5413431.0737474057.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2732.45380695.89

住宿和餐饮业20521.18583459.0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6932.6910330.16

金融业4560.26--

房地产业45782.6320310.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44110.58209843.2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7064.4212170.1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560.49680.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5591.47541688.38

教育41092.369150.14

表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

卫生和社会工作14100.8136730.5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9831.7125780.4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0056.3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47032个,比2013年末增加89198个,增长154.23%。其中,内资企业占99.5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5%,外商投资企业占0.2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5%,私营企业占89.37%(详见表2-3)。

表2-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比重(%)

合计14703210.00

内资企业14642099.58

国有企业2240.15

集体企业3700.25

股份合作企业440.03

联营企业220.01

有限责任公司129318.79

股份有限公司14230.97

私营企业13140489.37

其他企业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240.15

外商投资企业3880.2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8328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27983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228894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054394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35.35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7.33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936028人,占39.52%;建筑业269163人,占11.36%;批发和零售业250357人,占10.57%(详见表2-4)。

表2-4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计2283288827983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1133854904091998

制造业9360283498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4105178

建筑业26916341457

批发和零售业250357106929

表2-4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80813024

住宿和餐饮业263631474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804811913

金融业2305910244

房地产业64054264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35122896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3406135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817914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5094263

教育13680584416

卫生和社会工作73590489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5876674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177147154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505.8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7.7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2.2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991.4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8.1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1.85%。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6851.3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3.9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6.05%(详见表2-5)。

表2-5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

合计31505.8019991.4416851.30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60.0471.8925.0943.6134.9424.79

制造业9664.016111.089314.3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51.65570.13298.41

建筑业1366.95902.061138.10

批发和零售业2428.831816.764293.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69.16326.91276.20

住宿和餐饮业67.5660.3136.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85.8783.03112.95

金融业584.36224.9513.10

房地产业5794.194498.56655.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89.083210.66306.91

表2-5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05.65272.21118.9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853.851079.34145.5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7123.2321.95

教育43.23107.8513.02

卫生和社会工作98.56236.2825.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7.6859.6521.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484.53339.73-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金融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负债合计仅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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