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走”逐步恢复城区公交
乘车必须佩戴口罩,乘客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
本报讯2月26日,潍坊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和县际班车客运运营的通告》,为满足社会运输需求,服务群众出行,经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潍坊市公共交通和县际班车客运运营将有序恢复。
其中,公交交通部分,中心城区分三个阶段有序恢复:第一阶段,自即日起,在现营运8条主干公交线路、75台定制公交的基础上,根据客流情况,优先满足潍坊火车站、潍坊北站和城区两个汽车站等枢纽场站的客运需求,先行恢复13条主城区公交线路;第二阶段,3月9日之前,根据疫情情况和客流变化,重点满足医院、居民区、大型商场等重点区域客运需求,再行恢复28条公交线路;第三阶段,结合疫情管控要求,逐步恢复中心城区全部公交线路。具体恢复情况请关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潍坊公交微信公众号、潍坊掌上公交APP。县市区视风险等级稳妥复运,评定为低风险的县(市、区)自即日起有序恢复公交运营,其它县(市、区)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客运班线部分,自即日起,恢复低风险县(市、区)之间县际客运班线和低风险县(市、区)三级以上客运站运营,中心城区恢复潍坊公路客运总站(潍城)运营。恢复运营的县际客运班线实行站到站运输,严禁在三级以下客运站及中途临时站点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交车辆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体温超过37.3℃的不得乘坐。乘客人数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超员时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乘坐下一班车辆,乘客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尽量使用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刷卡(如潍坊通市民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乘车费用。乘坐县际客运班车必须实名制购票,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能超过37.3℃,乘客人数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听从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就坐,中途不得随意上下车。车辆最后两排座位设为留观区,不得随意占用。必须佩戴口罩,未做个人防护的乘客不允许乘车。
乘客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乘坐公交、客运班车等交通工具: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尚在疫情防控隔离观察期的。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隔离期间乘坐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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