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潍坊日报 2020-02-12 09:12 大字

何东升(身份证号:37070519******3313),因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决定于2020年2月6日起,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于2020年2月13日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潍坊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新闻推荐

潍坊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工作

本报讯(记者刘福文)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响应市政府防疫措施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供水供气企...

潍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潍坊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