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致医务人员等117人被隔离”确诊患者已致11人感染

澎湃新闻 2020-02-07 10:37 大字

2月7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告称,2月6日,我市新增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中3例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

这3例分别是,刘某某,男,6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第23例:刘某,男,31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第24例:李某某,女,3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截至5日24时,张某芳已经直接或间接导致8人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这也意味着,截至6日24时,张某芳已经直接或间接导致11人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而潍坊全市共确诊27例,张某芳连同被其感染的病例共计12人,接近潍坊全市确认病例数的一半。

2月5日,山东潍坊市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2020年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公安机关通报中透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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