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Ⅳ以下重型柴油货车部分区域禁行

潍坊晚报 2019-11-12 09:02 大字

本报讯11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潍坊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内部分区域对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实施禁行。

禁行车辆为车辆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不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

禁行区域为中心城区:潍县中路以西,安顺路以东,北宫街以南,健康街以北区域内道路。其中,潍城区包括:西环路以西,腾飞路以东,玉清西街以南,北宫西街以北区域内道路。坊子区包括:潍县中路以西,北海路以东,龙泉街以南,潍胶路(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寒亭区包括:丰华路以西,卉香路以东,灌渠北街以南,益新街以北区域内道路。经济开发区包括:白浪河以西,月河路以东,清源街以南,民主街以北区域内道路。以上区域除明确标注外,均包含本道路在内。

禁行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全天24小时。禁行有明确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2009年11月潍坊市公安局发布的《市区道路限行通告》继续有效。

(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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