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下发通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本报讯(记者张传亮)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潍坊市及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3个地市将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9月24日,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自9月23日0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9月2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橙色预警相关工作,按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确保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易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加大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应急值守、物资调集、信息发布、监控监测、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检查、医疗保健、学校预防保健、重型车辆禁行等工作。Ⅱ级响应启动后,要增加城市主次干道高压冲洗作业;相关企业采取相应停限产措施;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涂装工艺的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停止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企业停止生产;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城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国Ⅲ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公众绿色消费;倡导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供热、供电企业低负荷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老人儿童等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等;要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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