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 该如何收费
近日,奎文区友谊小区车位租金暴涨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该小区的业主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物业涨价不合规。近年来,关于小区车位售卖、租赁收费的问题屡见不鲜。记者从潍坊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了解到,小区车位租赁和售卖价格有明确的基准价格,最多可上浮20%。
案例小区停车位租金一夜暴涨两倍多
近日,奎文区友谊小区的业主们收到这样一则《通知》:友谊小区高层地下车位出售,2019年出售价格70000元,出租车位1600元/年增至5000元/年。如需购买车位的尽早选择,希望各位业主见此通知后抓紧到物业办公室办理购买手续。
车位租金一年5000元,单月租金高达416.7元,车位租金涨幅暴涨212.5%,瞬间翻了两倍多。此《通知》一出,小区业主们坐不住了,纷纷表示车位租金太过离谱,并质疑如此“天价”租金,是物业为了逼迫业主购买车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小区车位租金涨价的消息屡见不鲜。今年5月份,潍城区茂华紫苑公馆小区车位售价暴涨的新闻也是令人唏嘘。该小区三期的地下车位为立体式停车位,售价下层13万元、上层11万元,还有几个车位售价高达25万元。
部门物业收费不能超过基准价格20%
如此定价,符合规定吗?记者从潍坊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了解到,根据《关于潍坊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及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8]429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建设单位以出租的方式给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承租人应当缴纳车库、车位租赁费,租赁费的基准价格为:小型车室外100元/辆·月、室内180元/辆·月;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室外50元/辆·月、室内90元/辆·月。同时,该《通知》规定,租赁价格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另外,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位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停放车辆,无论出租还是出售的车库、车位,都应缴纳停车服务费,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为:小型车室外15元/辆·月、室内30元/辆·月;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室外8元/辆·月、室内15元/辆·月。同时,该《通知》规定,服务管理费可上浮20%,下浮不限。
据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11种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形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经营者“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行为,将进行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本报记者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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